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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A对中国学员的新免试政策

发布时间:2007年06月20日| 作者:佚名| 来源:中审网|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自2007年1月起,ACCA对于新注册专业会计师考试(ACCA)的中国学员执行新的免试政策,详情如下:

  (一)教育部认可高校毕业生

  1. 会计学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免试5门课程(F1-F5);辅修专业,免试3门课程(F1-F3)

  2. 金融专业:免试3门课程(F1-F3)

  3. 法律专业:免试1门课程(F4)

  4. 商务及管理专业:免试1门课程(F1)

  5. MPAcc专业(获得MPAcc学位或完成MPAcc所有课程只待论文完成):原则上免试九门课程(F1–F9),其中F6(税务)的免试条件:CICPA全科通过或MPAcc课程中选修“中国税制”课程。

  6. MBA学位(获得MBA学位):免试3门课程(F1-F3)

  7. 非相关专业:无免试

  (二)教育部认可高校在校生

  会计学 – 完成第一学年课程 可以注册为ACCA正式学员,无免试

  会计学 – 完成第二学年课程 免试3门课程(F1-F3)

  会计学 – 完成第三学年课程 免试5门课程( F1-F5)

  他专业 – 在校生无免试

  (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CICPA全科通过 免试5门课程(F1-F4和F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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