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资产评估师经济法考试各章知识简介
第一章 法学基础知识
通过对经济法基础知识的考核,测试考生对法理学、民法、行政法、经济法和刑法方面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考核考生运用民法、行政法、经济法和刑法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二章 企业与公司法律制度
通过对企业与公司法律制度的考核,测试考生对我国企业与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及其职权、公司的合并、分立、破产和清算,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管理等制度的掌握情况,考核考生解决企业与公司法律问题的能力。
第三章 破产法律制度
通过对破产法律制度的考核,测试考生对破产申请、受理、宣告、清算等破产制度的掌握情况,考核考生解决企业破产法律问题的能力。
第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
通过对物权法律制度的学习,测试考生对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法律规定的掌握情况,考核考生运用物权法的相关知识解决物权的界定、归属、用益、担保等方面问题的能力。
第五章 国有资产法律制度
通过对我国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管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方面法律制度的考核,测试考生对我国国有资产管理法的掌握情况,考核考生运用相关知识解决国有资产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六章 土地与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
通过对土地和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的考核,测试考生对我国土地资源的权属、保护、管理和建设用地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以及房地产开发用地、房地产开发管理、房地产交易管理、房地产产权登记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规定的掌握情况,考核考生运用土地和房地产法律知识解决土地使用和管理、房地产开发管理等问题的能力。
第七章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通过对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考核,测试考生对我国《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基本规定的掌握情况,考核考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权属争议及其管理等问题的能力。
第八章 证券法律制度
通过对证券法律制度的考核,测试考生对我国证券发行制度、证券交易制度、限制和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上市公司的收购、证券机构、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的掌握情况,考核考生运用证券法律知识解决证券发行和交易等问题的能力。
第九章 拍卖法律制度
通过对拍卖法律制度的考核,测试考生对拍卖当事人、拍卖标的、拍卖程序以及拍卖效力、法律责任等内容的掌握情况,考核考生运用拍卖法律知识解决拍卖交易问题的能力。
第十章 合同法律制度总论
通过对《合同法》总则的考核,测试考生对《合同法》总则规定的掌握情况,考核考生运用总则知识解决合同订立、履行和纠纷处理等问题的能力。
第十一章 合同法律制度分论
通过对《合同法》分则的考核,测试考生对买卖合同、委托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合同基本规定的掌握情况,考核考生运用《合同法》分则的知识解决买卖合同、委托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纠纷解决等方面问题的能力。
第十二章 支付结算和票据法律制度
通过对支付结算和票据法律制度的考核,测试考生对我国支付结算和票据法的基本制度的掌握情况,考核考生依据这些法律知识解决经济生活中涉及的支付结算与票据运用及其管理问题的能力。
第十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通过对税收法律制度的考核,测试考生对《税法》的基本知识以及流转税法、所得税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方面立法的掌握情况,考核考生运用税收法律知识解决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征收管理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问题的能力。
第十四章 资产评估法律制度
通过对资产评估机构、人员、业务以及管理等相关法律制度的考核,测试考生对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基本立法的掌握情况,考核考生在资产评估执业过程中对相关立法的遵守意识和运用能力。
通过对经济法基础知识的考核,测试考生对法理学、民法、行政法、经济法和刑法方面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考核考生运用民法、行政法、经济法和刑法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二章 企业与公司法律制度
通过对企业与公司法律制度的考核,测试考生对我国企业与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及其职权、公司的合并、分立、破产和清算,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管理等制度的掌握情况,考核考生解决企业与公司法律问题的能力。
第三章 破产法律制度
通过对破产法律制度的考核,测试考生对破产申请、受理、宣告、清算等破产制度的掌握情况,考核考生解决企业破产法律问题的能力。
第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
通过对物权法律制度的学习,测试考生对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法律规定的掌握情况,考核考生运用物权法的相关知识解决物权的界定、归属、用益、担保等方面问题的能力。
第五章 国有资产法律制度
通过对我国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管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方面法律制度的考核,测试考生对我国国有资产管理法的掌握情况,考核考生运用相关知识解决国有资产管理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六章 土地与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
通过对土地和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的考核,测试考生对我国土地资源的权属、保护、管理和建设用地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以及房地产开发用地、房地产开发管理、房地产交易管理、房地产产权登记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规定的掌握情况,考核考生运用土地和房地产法律知识解决土地使用和管理、房地产开发管理等问题的能力。
第七章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通过对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考核,测试考生对我国《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基本规定的掌握情况,考核考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权属争议及其管理等问题的能力。
第八章 证券法律制度
通过对证券法律制度的考核,测试考生对我国证券发行制度、证券交易制度、限制和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上市公司的收购、证券机构、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的掌握情况,考核考生运用证券法律知识解决证券发行和交易等问题的能力。
第九章 拍卖法律制度
通过对拍卖法律制度的考核,测试考生对拍卖当事人、拍卖标的、拍卖程序以及拍卖效力、法律责任等内容的掌握情况,考核考生运用拍卖法律知识解决拍卖交易问题的能力。
第十章 合同法律制度总论
通过对《合同法》总则的考核,测试考生对《合同法》总则规定的掌握情况,考核考生运用总则知识解决合同订立、履行和纠纷处理等问题的能力。
第十一章 合同法律制度分论
通过对《合同法》分则的考核,测试考生对买卖合同、委托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合同基本规定的掌握情况,考核考生运用《合同法》分则的知识解决买卖合同、委托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纠纷解决等方面问题的能力。
第十二章 支付结算和票据法律制度
通过对支付结算和票据法律制度的考核,测试考生对我国支付结算和票据法的基本制度的掌握情况,考核考生依据这些法律知识解决经济生活中涉及的支付结算与票据运用及其管理问题的能力。
第十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通过对税收法律制度的考核,测试考生对《税法》的基本知识以及流转税法、所得税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方面立法的掌握情况,考核考生运用税收法律知识解决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征收管理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问题的能力。
第十四章 资产评估法律制度
通过对资产评估机构、人员、业务以及管理等相关法律制度的考核,测试考生对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基本立法的掌握情况,考核考生在资产评估执业过程中对相关立法的遵守意识和运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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