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培养引入导师制
8月30日至9月10日,入选注册会计师行业第七批领军(后备)人才队伍的25名学员将迎来一种崭新的培养模式———导师制。
导师制培养模式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一次创新,即每一名学员自主选择“导师”,如会计师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中注协领导、国家会计学院领导等,由“导师”全程指导学员的学习过程,从而将注册会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养需求、使用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活动有效联系,提升行业人才培养的效果。
导师制培养模式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一次创新,即每一名学员自主选择“导师”,如会计师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中注协领导、国家会计学院领导等,由“导师”全程指导学员的学习过程,从而将注册会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养需求、使用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活动有效联系,提升行业人才培养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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