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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审计相关专业知识:财政法和预算法(1)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14日|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综合|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第一节 财政法概述

  一、财政法的概念和特征

  财政法是调整财政分配和财政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的财政法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基础,坚持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相结合原则,坚持依法理财原则,坚持公平与效益相结合原则,坚持持续发展原则。

  财政法的特征有:

  (1)财政法是规范政府(国家)经济行为的法;

  (2)财政法是追求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法;

  (3)财政法是一个内容广泛的规范体系。

  二、财政法的体系

  财政法体系包括财政基本法、财政收入法、财政支出法、财务会计法和财政监督法。

  第二节 国有资产管理法

  一、国有资产产权界定

  (一)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单位,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进行产权界定:

  (1)与外方合资、合作的;

  (2)实行股份制改造和与其他企业联营的;

  (3)发生兼并、拍卖等产权变动的;

  (4)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创办企业和其他经济实体的;

  (5)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认为需要界定的其他情形。

  【示例】

  1.下列选项中,依法应当进行产权界定的有( )。

  A.甲国有企业同美国某公司在我国举办合资企业

  B.乙国有企业改建为公司

  C.丙国有独资公司拍卖其办公楼

  D.丁国有大学以其闲置的图书馆与私人合办图书城

  【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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