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恩施市城市管理局建立内审工作长效机制
为发挥内部审计在保障城市管理资金使用安全、服务恩施州城发展,提高城市管理效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恩施市城市管理局在2010年10月(该局是2010年5月成立的一个新单位)针对单位收支规模大、资金支出项目多的情况成立了财务审计科。该局从四个方面入手,积极为财务审计工作排除障碍,并形成了长效机制,营造了宽松良好的内外环境。
1.领导重视,工作推进有力。一直以来,该局把内审工作作为城市管理经费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指定一名副局长亲自分管,在人员配置、业务经费及办公设备配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在重大支出上坚持局长办公会议制度,从多方面支持内部审计工作,以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性,更好地调动了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和为城市管理保驾护航的决心。
2.完善制度,规范审计行为。该局先后制订了《恩施市城市管理局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恩施市城市管理局内部审计工作考核办法》、《恩施市城市管理局审计质量控制办法》、《恩施市城市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制度建设规范了审计行为,使城市管理局审计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保证了城市管理局审计在繁重的审计事务中,始终朝着“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迈进。
3.拓展空间,优化内外环境。一是统一审计科人员的思想、行动,形成一个团结战斗的集体。为此,该局审计科长期坚持例会制度,研究工作,学习法律法规,及时交心通气,始终保持了极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为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单位内部不出现不协调的音符,每审计一个单位,都严格按程序办事;三是处理好与涉外单位的关系。包括国家审计、财政、物价、税务等经济主管单位和执法部门,邀请他们平时多指导,并注重及时向他们汇报教育审计开展的情况,避免重复审计,重复监督,为树立内部审计起到了重要的辅助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