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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社会力量可参与国家建设项目审计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7日|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昨日(26日),《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草案)》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草案规定,审计机关根据建设投资规模、建设周期等情况对国家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

   据省审计厅厅长李健介绍,2011年至2013年间,全省审计机关共审计投资项目10277个,审计投资总额1535.2亿元,审计核减投资140.93亿元。其中,审计省级投资项目93个,审计投资总额763.68亿元,审计核减投资29.29亿元,为建设项目节约了大量资金。

   为加强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扩大审计覆盖面,按照政府面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要求,审计机关将借助社会中介审计力量参与国家建设项目审计。

   建设领域一直是案件高发区,近年来建设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呈快速上升趋势,并且案件的性质越来越严重,作案手段越来越隐蔽。李健表示,为有效抑制建设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发生,必须加大建设项目审计力度,增强建设项目审计威慑力。《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草案)》所称国家建设项目,是指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建设项目,以及政府回购的公共、公益性项目。

   与国家建设项目有关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法转包分包、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审计机关可提请有关部门暂停拨付相关工程款或支付费用。审计发现重大违法线索,应会同监察该 内 容 由 中 审网校 所 属w ww .aud itcn.com、公安机关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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