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加强作风建设 提高审计效能
过硬的工作作风,是保证审计结果客观公正的前提,提高审计工作效能,是解决当前审计工作任务繁重与审计力量严重不足的矛盾的重要举措。
第一,狠抓内部管理,打造审计铁军。一是制定了《珙县审计局关于实施股室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以各股室为单位,采用100分制计分,按公共职责16项、办公室职责19项、业务股职责12项共47项内容进行细化考核。二是制定了《珙县审计局关于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程序要点的通知》,在原上级规定的基础上,细化经济责任审计内部运行制度,做到程序、处罚、流程三统一。三是增强机关活力,一方面开展中层干部轮岗,另一方面大胆启用新人作为股室的负责人。
第二,坚持为民务实,践行群众路线。一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建问题,将审计关口前移,对政府性投资工程预算,在财政评审的基础上进行抽审。二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加大抽查面。如在对2012年部分扶贫项目进行审计中,共抽查了8个村159户农户。三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紧盯不放,对“4.25”灾后重建项目开展了6个项目的跟踪审计,紧盯城乡住房补助资金、征地拆迁赔偿。
第三,强化措施,继续打造经责大格局。一是分类管理,突出对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和重点资金的审计,出台五年经责工作分类管理规划。二是加强离任管理,建立起领导干部离任经济工作交接制度,解决经责审计覆盖面,明析责任划分。三是推进教育系统内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规范操作,实现审计全覆盖。四是继续探索对村级两委的延伸审计,与纪检监督形成有效联动。
第四,促进制度建立,发挥免疫系统功能。一是审计建议得到了县组织部门的采纳,县上出台《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办法》。二是扶贫办积极采纳审计建议,珙县制定了《财政扶贫项目管理制度汇编》,形成比较规范的扶贫资金管理操作指南。同时,政府决定,按上级补助资金的5%由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解决项目工作经费。这两项政策的出台为扶贫资金的管理提供了制度上和资金上的保障。三是促进财政资金的“七公开”,今年我县预算年初到位率达到96.25%,有效的促进阳光财政工作。(来源:宜宾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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