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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审计局助力“巡察”工作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3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 字体:    |    默认    |   

    日前,在县纪委主持召开的巡察工作会议上,县纪委领导在总结前期巡察工作时高度赞扬了参与巡察的审计人员,称审计人员在巡察工作中起到了“参谋和主力”作用。

     今年2月,泗阳县委、县政府印发了《泗阳县巡察工作制度(试行)》,决定对全县乡镇(街道、园区、新城)、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热点、重点岗位负责人进行巡察。巡察工作由县纪委牵头,成立2个巡察组,成员由县纪委、组织、财政、审计部门人员组成;巡察工作每月开展一次,每次巡察一个乡镇、一个部门。县审计局推荐经验丰富的审计人员,每次2人,轮流参与巡察。参加巡察的审计人员,结合审计职能,发挥职业优势,起到了参谋和主力作用。

     发挥智囊作用,使巡察方案更加科学合理。根据巡察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以往审计掌握的被查单位相关情况,在细化检查内容、调整检查范围、确定检查方法步骤、问题定性处理等方面,从审计的角度发表建议,使巡察内容更加具体明确,检查重点更加突出,检查方法更加科学,定性处理更加恰当。

     发挥主力军作用,提升巡察质量。一方面,主动参与巡察组开展的工作协调、具体方案拟定和实施步骤;另一方面,负责财务账目检查及问题核实工作,对检查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及时解决,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巡察工作质量。

     发挥专业特长,严格实施检查。依据分工负责的检查内容,审计人员充分发挥审计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经验等方面的优势,重点检查单位“三公”经费开支情况,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情况,私设“小金库”以私分公款或变通处理费用情况;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其热点、重点岗位负责人在本单位或下属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或长期借用公款情况。检查过程中,对参与检查的其他人员进行专业指导、释疑解惑;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依法定性,提出处理意见,促进巡察工作顺利进行。

      运用审计成果,发挥参谋作用。将以往审计发现的问题向巡察组汇报,列出单位可能存在的问题清单,使巡察工作能抓住重点、提高效率。检查单位对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并将落实审计整改作为必查事项,借以推动被查单位切实落实审计整改工作。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弄清产生问题的原因,向巡察组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来源:宿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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