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推行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交接的审计
【导读】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贯彻国发〔2014〕48号文件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
原标题:山东加强审计工作推行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交接审计
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贯彻国发〔2014〕48号文件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切实加强审计工作,更好地服务改革发展,维护经济秩序,促进政府治理现代化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根据《意见》,山东要在以下八大方面展开工作,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和保障作用:持续组织对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把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作为重点审计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关注公共资金安全和使用绩效;注重揭示和反映经济运行中的风险隐患;加大对民生和资源环保项目的审计力度;密切关注改革制度措施协调配合情况;加大对依法行政情况的审计力度;严肃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力度,推行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审计。
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提升审计监督成效方面,《意见》指出,要依法提供审计所需资料和电子数据;建立审计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完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审计机关要建立整改检查跟踪机制,必要时可提请有关部门协助落实整改意见;健全审计整改问责机制,要建立审计整改约谈制度,对整改不到位的,要约谈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
在强化审计管理,提升审计能力方面,《意见》提出,今后山东将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着力提高审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探索全省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推动审计方式创新;加快推进审计信息化;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意见》还要求,今后将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健全审计工作领导机制,维护审计的独立性,保证履行审计职责必需的力量和经费。
(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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