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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审计重点抓好八方面工作将加强三公经费审计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28日| 作者:邵长春| 来源:海南日报|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为切实加强海南省审计工作,更好地发挥审计作用,《海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近日正式下发。

  《通知》强调,各级政府要维护审计的独立性,保障审计机关依法审计、依法查处问题、依法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和整改结果,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依法直接领导本级审计机关,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汇报;要加强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适时实行海南省省级以下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

  《通知》要求,审计工作要围绕海南省委和海南省政府的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海南省审计要重点抓好8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持续组织对国家、海南省委、海南省政府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二是加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加强“三公经费”等方面审计;三是加大对经济运行中风险隐患的审计力度;四是加强对“三农”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加强对土地等自然资源及大气等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情况的审计,探索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五是密切关注各项改革措施的协调配合情况;六是加大对依法行政情况的审计力度;七是重点关注财政资金分配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进廉政建设;八是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力度,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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