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获“全国文明单位”
201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单位”,首次迈入国家级文明单位行列。同时,在全区审计系统,由于工作成效显著,石嘴山市审计局、中卫市审计局、同心县审计局也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盐池县审计局再次成为“全国文明单位”。
自治区审计厅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通过促学习,提升审计干部队伍素质;重延伸,提升思想政治工作水平;筑防线,提升审计廉政品牌效应;抓载体,提升审计行业软实力;转作风,提升审计工作效能。打造一支能力上堪当重任、工作上堪为先锋、形象上堪作表率的高素质审计队伍。
近年来,自治区审计厅共审计213个单位,查出违规问题资金16.8亿元,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3.8亿元,核减工程款4亿元,移送案件线索38件,促使完善制度320项。审计在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维护民生、反腐倡廉等方面发挥了国家利益捍卫者、公共资金守护者、权力监督“紧箍咒”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