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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技术中心开始申报 无需提供审计报告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26日| 作者:邱和军| 来源:泉州晚报|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记者从市经信委获悉,2015年(第九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和2015年(第十九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已经开始申报。与以往不同的是,今年专项审计报告将由省、市经信部门统一委托审计事务所编制,企业无须再提供专项审计报告。

  据介绍,符合《泉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认定基本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2015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各县(市、区、管委会)经信部门要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严格按照《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结合实地考察后确定并于2015年5月29日前汇总上报。申请认定企业的上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由市经信委统一委托审计事务所进行。届时,我市有关部门将组织专家召开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答辩评审会。

  记者了解到,201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考核评价和2015年(第十九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也已经开始。

  今年是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考核评估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需按时上报总结及评价材料,并于5月6日前将初审后的工作总结和评价材料及附件、证明材料上报市经信委。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提醒,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评价材料的企业技术中心视为不合格,将被撤销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2015年(第十九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需于2015年4月20日前将推荐文件及企业书面申请材料上报市经信委、市财政局。4月底前,我市有关部门将组织专家召开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答辩评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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