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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制定加强和完善镇街审计监督的措施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13日|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精神,实现“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审计全覆盖,7月中旬,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县审计局积极制定加强和完善镇街审计监督的措施,强化镇属部门及村(行政村)居(居委会)的审计监督。

  近年来,该局一直将镇街审计作为全局审计工作重点之一,关注重大经济决策及执行情况、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了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为进一步规范镇街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如土地政策财政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管理、村级集体资产管理等不合规行为,该局及时出台措施,加强和完善镇街审计监督。

  一是加大镇街审计力度:

  坚持必审制度。对主要负责人离任必审,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必审,对公共资金投入建设项目必审,同时有计划的安排任中审计,加大任中审计频率。重点审计三重一大政策贯彻及执行情况、有关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各项经济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六条禁令”贯彻执行情况、各项财政政策及财经法规执行情况、民生项目实施情况、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自然资源开发、保护、管理、利用等生态文明建设情况。

  开展村居经济运行情况审计调查。从2015年第二季度开始,该局每年在安排一定数量的村居经济运行情况财务收支审计,重点审计农村集体资产、农村土地、林地等自然资源、各项农村专项资金,确保村级财务审计实现全覆盖。

  完善审计整改制度。该局加强与组织、纪委等部门配合,强化审计整改,落实整改责任,建立审计整改报告和综合评价制度,将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并将整改情况纳入乡镇主要领导考核范围,实行责任整改问责制。

  二是完善镇街内审机构管理:

  建议成立专职的镇街内审机构,调整充实专职审计人员;

  加大对内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

  落实内审机构的工作目标任务;

  加强内审机构的业务考核;

  建立局领导联系点制度。(翟海萍 来源:审计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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