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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保监局强化保险销售人员离职后风险管理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中国银行保险报讯【记者 仇兆燕】
 
      4月25日,《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获悉,重庆银保监局近日印发《关于提升保险销售管理水平 推动人身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试行)》(以下简称《通知》)。其中,针对销售人员离职后的风险,要求保险机构解除合同前进行风险排查,解约时应要求其承诺“不得继续以该保险机构名义进行咨询及销售服务”,保险机构应及时告知消费者销售人员离职信息,并提供后续服务的渠道及方式。
 
      《通知》共6部分18条,从机制建设、薪酬激励、人员管理、业务管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等五方面对辖内人身保险销售提出规范要求。
 
      加强机制建设方面,《通知》引导保险机构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人民至上理念。
 
      完善薪酬激励方面,《通知》从佣金水平和支付期限、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的绩效薪酬等方面引导保险机构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强调长期价值导向。
 
      围绕强化人员管理,《通知》要求保险机构实现销售人员全流程管理,加强合规教育培训并录音录像存档备查。针对销售人员离职后的风险,要求保险机构解除合同前进行风险排查,解约时应要求其承诺“不得继续以该保险机构名义进行咨询及销售服务”,保险机构应及时告知消费者销售人员离职信息,并提供后续服务的渠道及方式。
 
      《通知》要求保险机构规范业务管理,要求健全自保件互保件管理,防范恶意套利风险,规范保险营销宣传,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扩大可回溯管理范围。
 
      围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通知》指导行业协会完善保险销售人员诚信管理体系,夯实行业发展基础;要求保险机构落实管理责任,开展违法违规行为自查自纠,健全追责问责机制。
 
      《通知》还要求,保险机构积极运用科技手段,探索建立智能化风险监测系统,将销售风险管理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警延伸,根据保费规模、保单继续率、人员留存率、业务集中度等关键指标监测识别风险人员和团队,实现精准防控。
 
      《通知》提出,保险机构要科学确定佣金水平,合理延长长期人身保险期缴业务的佣金支付期限,制定高管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充分发挥薪酬激励在风险管控中的导向作用,提升持续服务水平和质量,推动行业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转自:保险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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