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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关于开展2025年度审计专业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16日|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各市(州)审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度四川省审计专业高级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审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除外)。
    二、申报条件
    申报基本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审计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审发〔2024〕48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规定执行,可登录四川省审计厅官网“通知公示公告栏”或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查询下载。
    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人员参加2025年度高级审计师 该 内 容 由 中 审 网 校 所 属 w ww. a u ditcn.com职称评审,应取得2019年度(含)以后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的公务员首次转入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任职的,应取得2016年度(含)以后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申报方式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申报推荐。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一)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1月15日8:30—2025年2月6日12:00(逾期不得补报)。
    (二)所在单位线上审核及公示完成截止时间:2025年2月13日18:00。
    (三)所在单位初次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21日18:00。 
    (四)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28日12: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五)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5年3月6日12:00前。
    四、申报程序
    按照有关规定,职称申报评审采取网上申报、逐级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用户注册
    职称申报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单位在申请注册时,非公有制企业(组织)选择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国有企业选择所属层级国资委审核,各级行业部门选择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如果在注册时无法找到上级单位名称,请与所在地区人社部门联系,确认上级单位名称是否正确。已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央属驻川单位,如需委托审计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其所属人员进行高级职称评审,经部委单位或者央企总部人事部门同意后,由驻川一级单位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并上传委托评审函,经同意后方可报送评审材料。
    (二)个人申报
    申报人在规定的时间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选择“四川省审计专业(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同时准备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按照《2025年度四川省审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附件1)执行。
    (三)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含学历、经历、业绩、理论等)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填写《2025年度四川省审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申报表》(附件4)。对符合条件者进行公示和申报材料展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上传《公示证明》和《单位推荐报告》(需要单位签章,PDF格式上传),按程序逐级递交,推荐至上级部门审查。
    《单位推荐报告》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申报人取得现有职称资格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遵守职业道德、工作经历、业绩成果、理论研究成果以及单位审核和公示情况。其中破格申报人员需对照《申报条件》要求详细说明破格推荐理由。
    (四)复核推荐
    职称申报材料应按职称评审(人事)管理权限逐级复核、逐级上报。各主管部门及时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复核并签署意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审核合格后按程序提交至省审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受理(如有委托评审人员,须按程序上传委托评审函)。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1.县(市、区)所属单位由县(市、区)审计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州)审计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逐级审核并签署意见,市(州)直属单位由市(州)审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并签署意见。审核结束后,由市(州)审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程序提交至高评委。
    2.省级有关部门(单位)所属单位由省级部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审核结束后由省级主管部门(单位)按程序提交至高评委。
    3.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由劳动关系所在地市(州)审计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由市(州)审计局提交至高评委。
    4.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省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报送。
    5.央属驻川单位,按其内部管理程序逐级审核后,由驻川一级单位审核报送。
    (五)高评办复核
    审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高评办”)将安排专人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送审单位审核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审核通过人员通过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按照纸质材料报送要求报送至高评办。高评办将现场审核各单位报送的纸质评审材料,确定复核通过人员名单。
    五、评审程序
    (一)现场答辩。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人员,均须参加高评委组织的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二)高评委评审。高评委按规定组织评审。评审过程中,遵循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规律,坚持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将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对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业绩成果进行综合评价。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认。评审结果将在审计厅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人员将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认。审核通过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发任职资格通知。
    (四)办理相关手续。各主管单位在接到评审结果通知后,到高评办领回通过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转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装入个人档案。高评办将统一归集职称信息并生成电子职称证书,申报人可自行登录“四川人社”APP下载打印。评审未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再退回。
    六、注意事项
    (一)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有效时间认定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止。
    (二)报送的纸质材料内容务必与系统提交信息保持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所有申报材料需用纸质档案袋封装送审,档案袋正面张贴《2025年度四川省审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附件2),以《2025年度四川省审计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目录》(附件3)作为首页,按顺序装订成1册。凡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申报人员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所提交的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再申报高级职称,并将记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高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收取320元(含答辩费80元)。报送评审材料时,同时缴纳评审费用。
    七、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028-86522667、028-86522451。
    系统技术支持:15982396484、18582368002、19113903952。
    高评办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省政府综合办公楼13-19办公室。


    附件1:2025年度四川省审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附件2:2025年度四川省审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
    附件3:2025年度四川省审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附件4:2025年度四川省审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申报表 

(可进入官网下载)
 

  四川省审计厅办公室
                             2025年1月14日


【说明:内容来源于“四川省审计厅”,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中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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