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上常见国家的反舞弊/反腐败主要法律法规一览
英国《反贿赂法》
1.该法对贿赂给予明确定义,包括直接贿赂和间接贿赂。直接贿赂是为促进他人做出或不做出特定行为而给予、提供、承诺或允诺任何有价值的东西;间接贿赂是指通过第三方实施的贿赂。
2.法律责任。对于个人,最高刑罚为10年监禁、无限额罚款,或两者并施;对于公司,罚款金额无上限,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3.预防措施。要求公司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贿赂行为发生。公司需建立和实施有效的反贿赂政策,并对员工开展反贿赂培训。
4.适用范围。该法不仅适用于在英国注册的公司,也适用于在英国从事业务的公司,包括其海外业务活动。覆盖供应链上各家供应商、中介机构、代理商、合资伙伴及其他代表公司行事的第三方。
法国《关于透明度、反腐败以及经济生活现代化的法律》(萨潘第二法案)
1.设立法国反腐败局,负责监督指导私营和公共部门制定实施预防腐败的内部政策和程序。
2.确立强制合规制度,要求员工超过500人且营业额超1亿欧元的企业,建立包括行为准则、风险评估、第三方尽职调查、内部举报系统、员工培训在内的反腐败合规制度,并对不建立合规制度的企业明确法律责任。
3.确定“贿赂国外公职人员罪”,以惩处企业海外贿赂行为。
4.建立“基于公共利益的司法协助”制度。该制度授权检察官与涉嫌犯罪的企业协商,后者只要承认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缴纳了罚款,赔偿了被害人,在考察期内建立或改进了合规规划,检察机关可经法院批准,作出撤销起诉的决定。
罗马尼亚《预防、发现和制裁腐败行为法案》
1.定义。故意降低资产价值,违反补贴用途,将补贴挪作他用,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负有监督、控制、重组、清算等执行任务的人,参与操控资本的行为,带来直接或间接不正当利益的;利用职权或任何其他方式获取非公开信息,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利用担任政党等组织领导人的影响力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不正当获得欧盟资金的、改变欧盟资金用途的,导致欧盟预算减少的。
2.量刑。构成犯罪的,对应不同罪名处以1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
美国《反海外腐败法》
1.将为获得或保持商业机会而贿赂外国政府官员的行为规定为违法,该行为需符合5个要件:主体、腐败意图、支付、接受者和商业目的。
2.反贿赂条款禁止美国“国内实体”、在美国证券交易机构上市或需定期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供报告的美国和外国上市公司等“发行人”,以及在美国境内行事的“外国个人及法人”为获得或保留业务而向外国官员支付腐败款项。
3.会计条款要求美国证券发行人制作并保存能准确公正反映其资产交易和处置的记录,并制作和维持内部会计控制系统,以确保所有交易会被适当授权和准确记录。会计条款禁止个人及公司故意伪造账簿和记录,以及故意规避或未能执行内控 该 内 容由 中 审 网校 所属 w w w .a uditcn.com制度。
4.对贿赂行为可处以刑事制裁、民事制裁、不允许参与政府采购等行政制裁,以及对公司及董事、股东等处以罚金等。
5.将外国企业和个人在美国实施的违反《反海外腐败法》的行为纳入管辖范围。如果在美领域范围内,或使用美邮件系统或州际商务手段促进贿赂行为,适用该法。
哥斯达黎加《反腐败和非法获取财富法》
1.规定公职人员定期申报财务状况,以确保透明度。关于从事自由职业和兼任同一机构多个公职的限制,具体规定可能因职位和机构而有所不同。
2.规定公职人员利用职务或影响犯罪或进行权钱交易、隐瞒申报、藏匿非法收入、利用职权擅自制订法律规章谋取不正当利益、欺诈、进行跨国贿赂等,将承担相应行政、民事和刑事责任。对公职人员施加影响,以不正当手段获得项目并从中获得经济利益和不正当利益的,可判处2年至5年有期徒刑。
3.该法适用于包括政府官员、公务员及国有企业员工在内的所有公职人员,也适用于与公共部门有来往的私人实体或个人。
4.该法还支持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合作共同打击腐败行为,承诺履行《美洲反腐败公约》有关义务。
委内瑞拉《反腐败法》
1.适用范围。任何单位、自然人、公职人员、生产经营组织及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参与公共基金管理活动时,均适用本法。公民及基层组织发现公共资源存在本法规定之违法使用情形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履行举报义务。
2.主要处罚措施:为谋取不正当交易优势,直接或通过第三人向企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合作方许诺、提供财产性或非财产性利益的,处2年以上6年以下有期徒刑。企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及合作方索取或收受前款所列利益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社会经济管理部门对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行为,可依法处以罚款、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等行政处罚。
在国际经贸活动中,直接或通过第三方向外国公职人员许诺、提供不正当利益,以获取或保留商业机会的,处6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
阿根廷《国家刑法典》
1.对公职人员国内及国际行贿受贿、权钱交易、挪用公款、非法获利、诈骗等行为作出刑事处罚规定。
2.为使公职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作为或不作为而直接或通过第三方间接向其提供礼品的视为贿赂。疏通费也属于贿赂。
3.公职人员受贿处罚措施。任何公职人员直接或间接接受金钱,或其他礼品或接受此等好处的承诺,以在与其职务相关的事务内作为、推迟或不作为的,将被处以1年至6年不等监禁并永久剥夺公职等。
4.企业管理人员受贿。如受贿者为企业管理人员,公司因其受贿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则可对其提起欺诈性不当管理的起诉。
巴西《反腐败法》
1.针对涉及国内和海外贿赂行为的公司,规定其对董事、高级人员、雇员和代理人的腐败行为(包括贿赂公职人员、操纵公开招标或由此产生的合同、资助或以任何方式支持腐败行为、阻碍政府调查、隐瞒或篡改公司记录、国际贸易中行贿外国官员等)承担严格的民事和行政责任。企业无论是否知情或直接参与腐败行为,只要从中受益,都必须为其员工、代理人或合作方的违法行为承担客观责任。
2.处罚措施包括最高20%的年营业额的行政罚款,并可能面临政府合同禁令、资产冻结和企业解散等。公司如实施有效合规的计划,在发生违规行为时有减轻处罚的机会。
3.该法适用于巴西境内公司及境外的巴西公司,无论其法人形式或规模如何,包括外国公司在巴西的分支机构、代表处。
智利《刑法典》
1.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受贿、贪污、侵占公共财产、滥用职权、权钱交易及职务利益冲突等行为作出明确规定。
2.规定了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量刑标准。凡在职或已离职的国家公职人员在履职期间索取或收受任何不当利益、渎职、违反职务规定、滥施影响力或犯下公职人员罪行,即构成犯罪。处541天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受贿经济利益的,处以非法索取或收受款项金额1-4倍罚款,非经济利益的,处25-1500UTM(月度税务单位,作为智税收、罚款、行政收费等财政政策执行的计价单位,下同)罚款;暂停公职1年至永久停职。若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对严重受贿的提高量刑标准。
3.规定了向公职人员行贿罪量刑标准。个人向公职人员(无论本国还是外国)提供或同意给予不当利益(经济利益或其他性质利益),致使该公职人员执行与其职位相关的行为,不履行职责、违反职责、施加影响力或犯下公职人员罪行,即构成犯罪。处61天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获得经济利益,处不当所得1-4倍的罚款;若未获得经济利益,处25至1500 UTM罚款;暂停公职1年至永久停职。
厄瓜多尔《综合刑法典》
1.公职人员因与其职能相关的事项收受贿赂、非物质利益或其他不正当利益,将被处以3年至5年监禁;如所述行为构成其他犯罪,刑期延长为5年至7年。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向公职人员提供赠送或许诺提供不正当经济利益、非物质利益或其他物质财富,以便其处理与其职能相关的事项或实施犯罪,应处以与公职人员同等刑罚。
2.如公职人员滥用其职位或职能,自行或通过第三方要求提供不正当经济利益、非物质利益或其他物质财富,将处以3年至5年监禁;如前款规定通过暴力或威胁手段实施,刑期为5年至7年。
澳大利亚《刑法典》
1.规定禁止对国内和国外公职人员行贿。向国内和外国公职人员提供或承诺提供不正当利益,以获取商业优势或维持业务属于犯罪行为,个人可能面临监禁和高额罚款,最高刑罚为监禁10年、罚款1万(货币单位)。企业则可能被判处巨额处罚,如法院能确定企业所获非法收益的金额,将对其处以3倍收益金额的罚款;如不能确定企业所获非法收益的金额,将处以10%的年营业额(自认定罪行发生当月起,向前12个月的总营业额)的罚款。
2.将外国贿赂罪的适用范围扩大至包括贿赂公职候选人、为获取个人利益而实施的贿赂等,并设置不正当地影响外国公职人员的条款。
哈萨克斯坦《反腐败法》
1.规定了各种形式的腐败行为及其相应的法律责任。针对公职人员及与其等同的人员腐败行为,企业需采取防范措施。
2.规定了公职人员及与其等同的人员和其配偶的财产、收入申报制度。
3.规定了公职人员及与其等同的人员不能从事与履职无关的活动;不能与近亲、配偶或亲属共同履职;禁止在境外银行开设账户,但在执行公务需要的情况下可有例外。
4.规定商业实体在开展活动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腐败。
俄罗斯《刑法典》
1.规定了受贿罪和行贿罪的刑事责任,受贿罪和行贿罪的处罚包括罚款、剥夺自由、禁止担任某些职务等。
2.规定向在商业组织或其他组织中履行管理职能的人员行贿,处10倍以上50倍以下商业贿赂金额的罚金,并处2年以下剥夺担任一定职务或从事某种活动的权利,或处2年以下限制自由刑或5年以下剥夺自由刑。
3.规定商业组织或其他组织中履行管理职能的人受贿,处50倍以上70倍以下商业贿赂金额的罚金,并处3年以下剥夺担任一定职务或从事某种活动的权利,或处7年以下剥夺自由刑,并处40倍商业贿赂金额的罚金。
4.如果实施了行贿受贿行为的人积极揭露犯罪和促进犯罪的侦查,或对其具有勒索情节的,或行为人主动向具有刑事立案权的机关主动交代贿赂行为的,则免除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印度尼西亚《根除腐败犯罪法》
1.明确了腐败犯罪的范围,规定了30种腐败犯罪行为,分为7类,包括致使国家财政损失的腐败、贿赂、敲诈勒索、职务侵占、欺诈行为、采购中的利益冲突及酬金等。
2.明确了贿赂犯罪的定义:服务使用者主动向公务员或国家其他工作人员提供或承诺提供某种利益,以加速处理事务,当双方达成交易或协议时,即构成贿赂。
3.规定了对贿赂犯罪的惩处,其中向公务员或公职人员给予或承诺给予某些利益,以促使其做出违反职权行为的人,将被处以1年至5年监禁或5000万至2.5亿印尼盾的罚款。对于特定情况下,如涉及司法或政府高级官员的案件,刑罚可能更重。
4.规定了对腐败犯罪行为的侦查、起诉和审判程序。
5.强调预防腐败犯罪的重要性,要求政府部门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公共资金的管理。
新加坡《防止贪污法》
1.严格详细规定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报酬。任何人不论直接或间接贪污性地索取、接受、同意接受,或行贿性地提供、许诺提供、提议提供有关报酬,不论数额大小,一律构成犯罪。政府公务员和国会议员贪污受贿,要加重处罚。
2.明确贪污贿赂的载体。包括金钱、礼品、职位、就业机会、免除债务或义务、各种类型的服务等。
3.严厉处罚违法行为。贪污受贿的公务员一经查实,将追缴腐败所得,处以监禁,施以罚款等。
柬埔寨《反腐败法》
1.规定了反腐败机构设置、反腐败官员选拔、公职人员及选举出任的人员资产及负债申报,针对腐败罪的执行程序及执法人员。
2.明确了腐败犯罪及处罚,包括腐败犯罪及本法增加的诸如接受外国公职人员行贿、向外国公职人员行贿、滥用职权、非法致富、泄露腐败案机密信息及妨碍执法等犯罪行为。其中,规定公职人员或通过选举取得公职的官员直接或间接受贿,应判处7年至15年有期徒刑。行贿人员应处以5年至10年有期徒刑。
马来西亚《2009年反腐败委员会法令》
1.设立马来西亚反腐败委员会,作为主要的反腐败执法机构。
2.界定并刑事化腐败犯罪,包括贿赂、滥用权力及未能报告贿赂行为。
3.引入公司责任制度,如果公司员工或相关人士涉及腐败行为,公司将承担法律责任。
4.提供举报人保护,并赋予反腐败委员会官员更广泛的调查权力。
泰国《反腐败法》
1.对反腐败委员会(NACC)的职责和权力、政府官员的贪腐行为及行贿者行贿行为的界定、调查、预防、处罚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并涉及有关官员财产公开等内容。
2.如果嫌疑人或犯罪分子为使与自己有关的公司受益,且该公司未采取内部防腐败控制措施,则该公司将被视为从事犯罪行为,可能面临因此造成的损害或获利的1至2倍的罚金。
证明公司采取了“内部防腐败控制措施”,需要证明:公司最高管理层将反腐作为重要的政策问题强调;公司对与其有业务关系的各方采取反腐措施;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准则须符合反腐措施;公司须有关于举报腐败行为或疑似事件的措施。
尼泊尔《反腐败法》
1.确立了滥用权力调查委员会(CIAA)、国家警惕中心(NVC)及特别法庭在尼泊尔反腐败工作中的核心地位。
2.对公职人员的财产及收入申报程序与核实流程作出详细规定,对公共采购过程中的腐败行为预防与控制措施进行了规范,并确立对举报人和证人保护的制度。
3.规定公职人员接受或承诺接受贿赂,并利用其职务之便从事或承诺从事相关活动,将面临监禁与罚款的法律惩处。根据受贿金额确定监禁期限,如受贿金额超过1000万卢比,监禁期限为8年至10年。
斯里兰卡《反腐败法》
1.成立独立委员会,执行本法规定的职责。授权该委员会开展贿赂及其他腐败行为调查、起诉,建立有效的资产、负债年报制度,防止公职人员腐败等。
2.对在合同方面提供协助或施加影响的贿赂犯罪,可处不超过100万卢比的罚款和不超过7年的监禁。
3.通过贿赂诱使其他企业撤回投标,可处不超过100万卢比的罚款和不超过7年的监禁。
4.规定向公职人员行贿,诱使不当履行、通过其他公务人员不当履行公务类犯罪,可处不超过100万卢比罚款和不超过7年的监禁。
蒙古国《刑法典》
1.规定了公职人员受贿罪相关刑罚。公职人员为行贿人的利益不履行公务或接受贿赂,未承诺或事先承诺做不应做的行为,应处以剥夺3年以下担任特定职务或从事特定活动的权利,并处以相当于最低工资51至250倍的罚金,或5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行贿受贿而被依法定罪者,或因多次行贿受贿而被依法定罪者,以及有组织的团体、犯罪集团实施贿赂,或受贿数额巨大、特别巨大的,应没收财产,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规定了行贿罪相关刑罚。任何人亲自或通过他人向官员行贿,应处以最低工资51至250倍的罚款,或最高3年的监禁。
如果法院发现被告人存在多次行贿,或其有行贿罪案底及有组织的犯罪团伙犯下的,应处以5年以上8年以下有期徒刑。
沙特阿拉伯《反贿赂法》
1.对公职人员范围进行定义,包括政府或公共机构雇佣的人员;政府或司法机构指定的仲裁员或专家;由政府分配给特定任务的人员;负责管理和运营公共设施或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司或机构雇佣的人员等。
2.规定任何公职人员为自己或他人索取或接受贿赂,以对公共当局施加影响力的行为均为犯罪行为。建议给予公职人员贿赂的行为同样构成刑事犯罪,即使公职人员未接受提议。
3.对受贿的公职人员规定的处罚措施包括革职、没收违法所得、最高10年监禁、不超过100万沙特里亚尔的罚款。累犯将加倍处罚。行贿人、居间人及其他参与者也将受到处罚等。如果行为人系为所在国企业或外企谋利而违反《反贿赂法》,所在企业5年内被禁止订立采购合同,禁止执行相关项目。
阿联酋《联邦刑法典》
1.明确多种贿赂犯罪情形、包括向国内外公职人员、国际组织雇员行贿等;
2.法律确立了严格的贿赂犯罪处罚体系,包括监禁、罚款和非法所得没收,对未遂贿赂同样施以惩罚。法律在特定情况下允许自首者获得减刑,但不必然豁免刑责,并且在一定条件下适用于域外犯罪,涵盖私人商业贿赂等。其中,任何在行贿者和受贿者之间充当中间人或联络人者,均可被认定有罪。行贿者通常被处以不低于1000迪拉姆的罚款,罚款金额可能等于非法所得金额,并可处以最高5年的有期徒刑。
埃及《刑法典》
1.定义并刑事化贿赂、挪用公款、滥用职权和伪造等行为,规定对涉及腐败行为的公职人员和私人的处罚。行贿和受贿、蓄意腐败、滥用权力、利用公权力谋取私利等均被认定为犯罪。
2.规定了对受贿行为的不同程度的刑罚,包括轻度、中度和重度受贿的刑罚。对于轻微受贿的情形,可处监禁2年至3年,并处罚款,金额不超过受贿所得但不少于最低限额。严重受贿可处15年监禁,罚款最高为受贿金额的2倍;特别严重者可被判无期徒刑。此外,行贿者一般将受到与受贿者相同的处罚,但如果在犯罪被揭发前主动承认罪行,可能免除刑事责任或减轻处罚。
埃塞俄比亚《刑法》
1.将私营部门内的部分行贿行为定为刑事犯罪,并对商业贿赂行为规定刑罚,包括因滥用权力获取私人利益而受处罚。
2.规定任何人向公务员或国际组织的官员提供礼品或好处,以诱使其违反职责作为或不作为,将面临严厉刑罚,包括7年以下监禁及相应罚款,情节严重者可处5年至15年甚至更高监禁及相应罚款。
南非《预防和打击腐败活动法》
1.定义腐败罪行。明确将公共和私营部门的贿赂、贪腐、利益输送等行为定义为犯罪,覆盖范围包括国内外公职人员、私营企业及第三方中介等。向公职人员提供不当利益以换取商业优势的行为构成犯罪。
2.规定了未能预防腐败活动罪。私营部门或国有法人实体对关联人员的腐败行为承担严格责任,但已制定合规程序的除外。关联人员的范围涵盖董事、代理人、承包商、集团内部公司等。
3.建立“腐败黑名单”,将被制裁有腐败活动的企业或个人纳入“黑名单”,限制参与南非政府采购项目。
4.确定报告义务。要求特定职位的高层人员(如公司董事或公共机构负责人)主动报告可疑的腐败交易,未履行报告义务将构成犯罪。
5.规定了腐败罪行的域外管辖权。
津巴布韦《预防腐败法》
1.定义腐败行为,规定腐败的各种形式,涵盖公共和私人部门违法行为,如贿赂、滥用职权、贪污等。
2.创建反腐机构,设立专门机构,如反腐败委员会,负责调查、预防和起诉腐败案件。
3.明确刑事责任,对涉及腐败行为的个人和公司,规定了严厉的刑罚,包括罚款、监禁和资产没收等。
4.强调了披露和透明度,要求公职人员和企业高管报告财产和利益,避免利益冲突。
5.强调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合作,共同打击跨国腐败。
安哥拉《刑法》
1.规定向公职人员行贿处罚措施。任何人直接或通过他人,向公职人员或其关联方提供或承诺给予不当利益,以换取其履行职务行为的,处6个月至2年有期徒刑,或处60至240日罚金;如该行为涉及违反职务义务,处6个月至3年有期徒刑,或处60至360日罚金。
2.规定向司法人员行贿的处罚措施。任何人向司法人员(包括法官、检察官或仲裁员)提供或承诺给予不当利益,以影响其履职的,处6个月至5年有期徒刑。
3.规定向私营部门人员行贿的处罚措施。任何人向私营部门中担任职务或履行职责的人员提供不应得的利益,使其违背职业或职务义务,损害竞争秩序以及所在机构利益的,处6个月至3年有期徒刑,或处60至360日罚金。若在违法行为实施前明确撤回承诺或要求返还已提供利益的,处6至18个月有期徒刑,或处60至180日罚金。
尼日利亚《腐败行为及其他相关犯罪法》
1.设立独立的腐败行为及其他相关犯罪委员会(ICPC),该委员会拥有广泛的权力。
2.任何人向公职人员或第三方提供财产或利益,承诺或尝试提供利益,以换取公职人员在职务上的偏袒或不作为,均构成犯罪。最高可判处7年监禁。
3.任何人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以换取其在公共合同签订、履行或款项支付等方面提供协助或施加影响,即构成犯罪,最高可判处7年监禁和相应数额的罚金。
几内亚《预防、侦查和惩治腐败及相关犯罪法》
1.全面规定了腐败的定义、预防机制、调查程序和处罚措施,适用于公共和私营部门。
2.针对行贿受贿、公款挪用、滥用职权、非法财产获取等行为,明确经济和金融犯罪由特别法庭审判案件,国家反腐败委员会负责调查和监督腐败,执法和起诉由检察机关执行。
3.规定对于行贿和受贿人员,法院可判处1年至5年监禁,对于较严重的腐败行为,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根据腐败性质和严重性,处以金额不等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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