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审计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省审计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市州审计局,厅属事业单位:
根据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26〕274号)要求,为做好2026年度全省审计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我省范围内从事审计工作,并取得高级审计师该 内 容由 中 审网 校 所属w ww. au d it c n.com资格考试国家级合格证书、高级审计师该 内 容由 中 审网 校 所属w ww. au d it c n.com单独划线成绩该 内 容由 中 审网 校 所属w ww. au d it c n.com合格证明,自考试合格之日起5年内,符合高级审计师该 内 容由 中 审网 校 所属w ww. au d it c n.com、正高级审计师该 内 容由 中 审网 校 所属w ww. au d it c n.com任职资格申报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及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按照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审计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关于深化审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青海省审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21〕37号)执行。
二、申报方式和程序
(一)申报评审方式
2026年全省审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全面推行网上职称评审工作,职称申报、材料审核、评审、投票表决、职称电子证书发放、查询等事项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线下职称评审结果一律不予认可。中央(外省)驻青企事业单位委托我省评审职称的,按照《青海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青人社厅发〔2022〕115号)执行。
(二)申报评审程序
用人单位在职称申报、单位推荐、逐级审核、组织评审、监督管理、审批(备案)各环节工作中,要严格按照《青海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青人社厅发〔2022〕115号)执行。
1.个人申请。专业技术人员对照申报条件,达到规定条件的向工作单位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请。
2.网上申报。10月30日至11月25日,用人单位为申报人建立申报账号,开通申报流程,指导申报人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谷歌浏览器登录青海省“互联网+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申报端”(https://qhrsggrw.org.cn/rsrc/zcsb),对照申报条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并按照要求如实扫描上传佐证(业绩)材料(见附件),申报人登录时,请准确选择申报通道,一般专技人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援青人才分别通过“账号登录”“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登录”“援青登录”端口进行登录申报,避免因申报通道选择错误,影响个人职称申报。对弄虚作假、剽窃、侵吞他人成果及违反学术规范等情况和挂靠的申报人员,一经核实,实行“一票否决”,三年内不得申报,并在全省范围通报。实行诚信承诺制,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扫描上传个人诚信承诺书,承诺其所申报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资格,一律撤销。对涉密、涉敏的申报材料,不得上传至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对违规填报、上传、流转涉密、涉敏材料的,一经发现,按照国家和我省保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11月25日18时,申报端口将自动关闭,请申报人员统筹好申报时间、把握好申报节点,做好申报事宜。2026年度参加高级审计师该 内 容由 中 审网 校 所属w ww. au d it c n.com资格考试申报人员,待国家公布合格标准后再组织申报。
3.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并按照要求逐级做好公开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扫描件上传系统)。对经公开公示无异议且经审核同意推荐的人选,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对弄虚作假或举报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诚信体系。因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把关不严、违反规定程序的,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逐级审核。10月30日至11月30日期间,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及时审核申报材料。对材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评审条件、不按照规定程序报送、未经或未按照规定进行公开公示、有弄虚作假行为、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或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申报材料,应注明存在问题并及时退回,由用人单位告知申报人员。
5.组织评审。制定评审工作方案,组建年度职称评委会,按照评审管理权限、工作职责和评价标准、评审程序,客观、公正、规范开展职称评审工作。2027年1月底前完成全部评审工作。
6.公开公示。评审结束后,评委会将通过省审计厅门户网站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内,对举报、投诉问题将会同申报单位认真调查核实,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备案。
三、有关事项
(一)申报人任职年限、业绩时限、职称资格取得时间的界定。现职称任职年限,均计算到2026年12月31日。事业单位在编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实行职称聘任制的各类企业(或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从聘用的当月计算,其他未实行聘任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年限可从取得职称资格的当月计算。
(二)事业单位岗位审核。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在推荐申报高级、正高级职称前,须按照事业单位编制精简后填报《2026年青海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情况年度审核表》(见附件),并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权限到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备案本单位高级、正高级职称申报数额,在经过审核备案的职称申报数额内进行本单位的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未审核备案和上传的,不予审核。
(三)继续教育培训学时。审计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科目、学时和年限,按照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26〕218号)和我省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业绩材料等有关要求。根据审计工作实际,申报人按照要求扫描上传清晰、准确、有效的电子版佐证材料,其中: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条件中应注明符合《青海省审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试行)》中评审条件(破格条件)第几条第几项。《青海省审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试行)》中有关破格高级职称的规定,与《青海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办法》(青人社厅发〔2025〕52号)不一致的,按照《青海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办法》执行。提交的各类业绩材料、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取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
(五)正高级审计师该 内 容由 中 审网 校 所属w ww. au d it c n.com职称申报评审。审计系列正高级审计师该 内 容由 中 审网 校 所属w ww. au d it c n.com职称评审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评审的方式开展,申报人员须按照程序完成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参加现场评审。现场评审以成果展示(PPT)、现场答辩、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果展示、现场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关于社保缴纳要求。申报人应在申报单位连续参加青海省基本养老保险12个月以上(截止2026年12月)的缴费记录,或提供在现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且近2年在青海省内不同单位累计缴纳12月以上(截止2026年12月)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记录。
(七)其他有关事项。申报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为申报人创建申报账号,及时通知申报人员进行网上申报,并指定专人负责指导申报人员做好账号注册、完成网上申报各流程具体事项,同时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四、时间安排
(一)申报推荐。2026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申报人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信息、上传佐证材料,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逐级完成审核、公示、推荐等工作。
(二)审核补正。2026年11月30日前,评委会办事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人员完成申报资料补正。
(三)组织评审。2027年1月底前,评委会办事机构组织完成职称评审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在职称申报、公示、推荐等环节中,严格实行“谁推荐、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主体责任制。申报单位要压实主体审核责任,全面核查申报信息真实性、业绩资料完整性、佐证材料有效性,严格落实集合研究、征求意见 、推荐评议、公示等推荐程序,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切实把好申报、审核和推荐关口。
(二)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并按照要求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证明材料。申报人员上传个人材料应清晰准确,避免出现漏报、错报等情况,由此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员自行承担。
(三)加大惩戒力度。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建立健全审核工作机制,将学术不端等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对本地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申报评审中提供虚假资料、伪造署名、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技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 ,严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切实维护职称评审的严肃性。
(四)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职称工作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工作中,如遇有关政策调整,按照新的政策执行。
(五)职称评审相关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申报人员可登录“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在首页“职称政策”专栏进行查询并可下载相关职称评审文件等材料(http://rst.qinghai.gov.cn/zxzx/zczc)。
六、联系方式
(一)省审计厅人事处:0971-6182538 杨太雷
(二)申报系统技术咨询(工作日):15500597407徐工
(三)职称评审政策咨询: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技处
0971—8258155、8258156、8258157
(四)岗位管理政策咨询: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业处
0971—8258135、8258137
附件:1.2026年青海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情况年度审核表
青海省审计厅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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