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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一》辅导:应纳税额计算(7)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2日|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整理|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八、中部地区试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

  (一)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范围

  对中部六省老工业基地城市从事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电力业、采掘业、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试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

  (二)抵扣范围的具体规定

  (三)新增增值税税基的确定

  纳税人当年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一般不超过当年新增增值税税额

  本期新增增值税税额=本期应缴增值税累计税额(计算时进项税额不含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上年同期应缴纳增值税累计税额-上年同期应退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式中应缴纳增值税累计税额含有税务、财政、审计等执法机关查补的税款。

  【应用举例---08多选】目前,东北老工业基地和中部地区均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试点,两地一致的试点行业有( )。

  A.装备制造业 B.汽车制造业

  C.农产品加工业 D.采掘业

  E.船舶制造业

  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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