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注税考试内容刑事诉讼法的概述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3、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
4、各民族公民都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
5、审判公开的原则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有:
(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
(2)个人隐私的案件
(3)14岁以上不满16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4)16岁以上不满18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所有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在判决宣告时必须一律公开进行。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
7、未经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原则
对于被指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法律规定程序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其有罪之前,不得将其视为罪犯。
8、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原则
9、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凡是具有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撤销案件,或不起诉,或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④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⑥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10、司法主权原则
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11、法律监督原则
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3、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
4、各民族公民都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
5、审判公开的原则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有:
(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
(2)个人隐私的案件
(3)14岁以上不满16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4)16岁以上不满18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所有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在判决宣告时必须一律公开进行。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
7、未经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原则
对于被指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法律规定程序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其有罪之前,不得将其视为罪犯。
8、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原则
9、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凡是具有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撤销案件,或不起诉,或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④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⑥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10、司法主权原则
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11、法律监督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