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注税考试刑事诉讼法 证据
一、证据的种类
证据的种类:
1、物证、书证
2、证人证言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出庭证人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等双方询问、质证、其证言经过审查确实的,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3、被害人陈述
被害人陈述的可以作为证据
被害人陈述与证人证言的区别:被害人陈述的可以作为证据,而证人证言只是证人自己感受到的案件真实情况的如实再现,证人应如实作证,而不承担辩护或控诉的职能。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5、鉴定结论
6、勘验、检查笔录
7、视听资料
二、运用证据的基本原则
(一)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
(二)严禁刑讯逼供原则
(三)一切证据必须经过查证核实原则
(四)忠于事实真相原则
三、证明
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中,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的责任,由执行控诉职能的公安机关、人民检查院承担。
自诉案件,自诉人对自己提出的指控被告人犯有某种罪行的主张承担证明责任。
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不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
证据的种类:
1、物证、书证
2、证人证言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出庭证人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等双方询问、质证、其证言经过审查确实的,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3、被害人陈述
被害人陈述的可以作为证据
被害人陈述与证人证言的区别:被害人陈述的可以作为证据,而证人证言只是证人自己感受到的案件真实情况的如实再现,证人应如实作证,而不承担辩护或控诉的职能。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5、鉴定结论
6、勘验、检查笔录
7、视听资料
二、运用证据的基本原则
(一)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
(二)严禁刑讯逼供原则
(三)一切证据必须经过查证核实原则
(四)忠于事实真相原则
三、证明
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中,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的责任,由执行控诉职能的公安机关、人民检查院承担。
自诉案件,自诉人对自己提出的指控被告人犯有某种罪行的主张承担证明责任。
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不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