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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知识点预习:收入(一)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4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收入(一)
一、收入的定义及其分类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庡增加的、与所有者投资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二、销售商品收入
1.确认
销售商品收入只有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加以确认: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2.计量
企业应当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但已收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二)销售商品收入的会计处理
1.通常情况下销售商品收入的处理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已销售商品中包含的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
2.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商品的处理
在这种销售方式下,企业通常应在发出商品且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如果商品已经发出且办妥托收手续,但由于各种原因与发出商品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的,企业不应该确认为收入。并通过“发出商品”科目核算。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等
若增值税纳税义务已经发生
借:应收账款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的处理
(1)商业折扣
销售商品设计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业销售而在商品标价给予的价格扣除。
(2)现金折扣
通常销售商品时采用总价法确认收入,即按不扣除现金折扣的金额确认收入。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计算现金折扣时是否考虑增值税题目中会做出说明。
(3)销售折让
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的销售商品收入。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处理。
4.销售退回的处理
(1)对于未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
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
若原发出商品时增值税纳税义务已发生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等
(2)对于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
企业已经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当在退回时冲减退回当期销售商品收入、转回销售成本等。销售退回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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