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考点: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
【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
1.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予以免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
2.因国家建设需要而被政府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税。
3.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
1.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予以免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
2.因国家建设需要而被政府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税。
3.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免征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