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加强对国企的审计监督
【导读】只有营造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改进国企治理结构,健全完善国企内部和外部监管机制,才能有效制约企业领导人员任性用权。
3月18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向宁波市反馈巡视情况时,提到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是,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存在廉政风险(3月19日《宁波日报》)。
国企的国有资产属于全体人民共同所有,而不是个人家产,其增值保值及权益的维护,是社会公众关注的问题。这些年,一些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特别是在企业重组改制、投资并购、招投标、物资采购等环节,有的管理人员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存在权力寻租问题。国企反腐技术含量高,涉及收购重组、资本运作等环节,腐败的形式也更为复杂和隐蔽,因此,要求专业性强的审计机关更多地介入国企反腐。事实上,目前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腐败关注不够,审计监督中存在盲区。在一些地方,随着国企的改制,审计的对象越来越少,企业审计甚至成为一种“点缀”。而反腐的现实要求,对国企的审计监督力度只能强化不能削弱。
笔者认为,审计机关在国有企业监管中应该而且能够有所作为。前不久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首次明确,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新形势下,对国企的审计监督有了更高要求,应将其融入到改革发展、反腐败工作的大局中。开展国企审计,必须强化国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不仅离任要审计,在任时更要定期审计,促进企业领导人员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审计监督在盯紧国企母公司的同时,对下属控股企业包括境外企业也要进行全面审计,避免审计死角。
当然,审计并不能解决全部问题,遏制违法违纪乱象,根本出路还在按市场规律加快国企自身改革。只有营造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改进国企治理结构,健全完善国企内部和外部监管机制,才能有效制约企业领导人员任性用权,使腐败丧失生存土壤。(来源: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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