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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审计发现部分扶贫专项资金被骗取套取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1日|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四川省部分扶贫资金未及时有效使用;部分专项资金被骗取套取或违规使用,26个县的少数单位以虚报搬迁户数人数、虚开发票、重复申报项目等方式,骗取套取专项资金2416万元。

    这是四川省审计厅20日举行2016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新闻发布会披露的。四川省审计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陶志伟介绍,2015年以来,四川审计机关对乌蒙山片区3个市本级和9个县、大小凉山彝区22个贫困县2013年至2015年的财政扶贫资金,以及全省88个贫困县2014年至2015年易地扶贫搬迁和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工程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审计资金总额75.96亿元,抽查项目2104个。

    “我们坚持客观求实、问题导向,不断加大审计监督力度。”陶志伟说,审计机关严肃查处重大违纪违法、重大履职不到位、重大损失浪费、重大风险隐患等问题,在服务发展、推动改革、惩治腐败中发挥“尖兵”作用。

    审计发现,部分扶贫资金未及时有效使用。由于项目实施进展缓慢、完工项目未及时验收报账等原因,16个县4.23亿元资金闲置超过2年。22个县的项目结余资金4976万元,未及时按要求盘活使用。

    同时,部分专项资金被骗取套取或违规使用。审计报告显示,39个县的部分单位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扶贫贷款贴息、危房改造、彝家新寨建房、扶贫搬迁等补助资金2785万元。13个县的财政、扶贫等部门和部分乡镇将1458万元专项资金出借或用于与扶贫无关的支出。

    审计报告指出,部分项目实施监管不到位。60个县未完成2014年和2015年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目标任务,至2016年2月尚有8055户未搬迁,占任务的24.7%。4个县的10户搬迁户在原地质灾害隐患区新建住房,或搬迁后仍处于新的地质灾害隐患区。11个县的43个扶贫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比选,或未通过政府采购、“一事一议”等民主议事方式采购,个别项目因审核把关不严导致投标单位围标,涉及资金4264万元。

    审计还发现个别人员严重违法违纪。如古蔺县承担劳务扶贫培训任务的一学校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虚开发票套取资金26.8万元。叙永县落卜镇4名村干部以“辛苦费”“资料费”等名义,向13户易地扶贫搬迁户收费2.45万元。南江县黑潭乡2名村干部以“跑项目”为由,向8户避险搬迁农户收取“待客费”1.2万元。

    陶志伟表示,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作出处理,并向相关部门移送违法违纪问题线索51件,涉及金额3506万元。(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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