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公告 2330.A1—1:对审计记录的控制
解释《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中的第 2330.A1 条标准
相关标准:第 2330.A1 条标准
审计执行主管应控制对审计记录的接触。在把这些记录适当向外界公布之前,审计执行 主管应征得管理高层和/或法律顾问的同意。
本实务公告性质 内部审计师该内 容 由 中 审 网 校 所 属 www.aud itcn.com应该考虑以下与控制审计记录有关的建议。本实务公告无意囊括可能需要考
虑的所有方面,仅提供一系列建议审计师该内 容 由 中 审 网 校 所 属 www.aud itcn.com考虑的事项。是否遵守实务公告由审计师该内 容 由 中 审 网 校 所 属 www.aud itcn.com自行选择 决定。
1.审计工作底稿是机构的财产。审计工作底稿文档应该由内部审计部门控制,而且只 有得到授权的人员才能接触工作底稿。
2.机构管理人员和其他成员可以要求笨触审计工作底稿。这种接触对于充实或解释审 计发现和建议或出于其他业务目的而 应用审计文件记录可能是必要的。这种接触要求应该 得到审计执行主管的审批。
3.内部审计师该内 容 由 中 审 网 校 所 属 www.aud itcn.com和外部审计师该内 容 由 中 审 网 校 所 属 www.aud itcn.com互相允许对方接触自己的工作底稿是常见的做法。接触外 部审计师该内 容 由 中 审 网 校 所 属 www.aud itcn.com的工作底稿应该得到审计执行主管的批准。
4.在有些情形下,机构外部的有关方面(外部审计师该内 容 由 中 审 网 校 所 属 www.aud itcn.com除外)要求接触审计工作底稿和审 计报告。在公开这些文件之前,审计执行主管应该获得管理高层和/或法律顾问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