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审计师考试证书介绍
中、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相应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审计署联合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审计专业中级资格的外语要求另行规定。
取得审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按照审计署的有关规定,接受相应级别的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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