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查上年度结转以及本年度结转未 分配利润的实有额。将利润分配账户中总账与明细账核对。审查本年度未分配利润结转的真实情况。审查期初“未分配利润”账户余额是否与上期资产负债表所列数额相符,还应注意利润分配表上最后一项“未分配利润”与资产负债表上该项目口径的一致性。如果不符。应查明原因。 (2)审查未分配利润的合法性、准确性。 审查利润分配方案、分配方式。查明分配决定有无董事会提出的方案和股东大会的决议记录.分配决议案有无与法律及公司章程相抵触之处;账面记录的未分配利润,是否与分配方案相符。如有不符,应追查原因。 (3)审查利润分配账务处理的准确性。 利润分配分别在“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应付股利”等账户中核算反映。审查本期结转的利润分配账务处理的准确性。查明本期实现利润总额和利润分配结转的方向是否正确;利润调整时,是否直接在“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核算。有无记人其他账户的情况。最后确定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期末余额与资产负债表上该项目的一致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