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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审计(法律)辅导:审计法的基本情况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16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按照现行宪法的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实行审计监督制度。1983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成立,审计监督工作正式开展。为适应我国经济形势的新发展和新变化,进一步完善审计监督制度,加强对国家财政收支和国有资产有关的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并于199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2006年2月28日,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审计法的决定,决定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共分七章,即总则、审计机关、审计机关职责、审计机关权限、审计程序、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五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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