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审计相关专业知识》辅导:税法(1)
第一节 税法的概述
一、税法概念
税法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系统。
在税收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主要包括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管理关系,这是税法调整的对象。因此,税法应当包括两部分,即实体税法和程序税法。实体税法,是指规定国家征税和纳税人纳税的实体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系统,其内容包括流转税法、所得税法、财产税法、行为税法等。所谓程序税法,是指规定税务管理、征税和纳税程序方面的法律规范系统。其主要内容包括税务登记、账簿与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对违法行为的处理等。
【示例】
下列有关立法中,属于程序税法的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答案】AC
二、税制体系
(一)现行税种/选择题
我国税制的结构是以流转税、所得税为主体税种的双主体结构,现行税种主要包括:
1.流转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
2.所得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3.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4.特定目的税类。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和车辆购置税。
5.财产、行为税类。包括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船舶吨税、印花税、契税。
(二)分税制/选择题
在分税制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的划分为:
1.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消费税、车辆购置税、船舶吨税、关税、海关代征的消费税和增值税等税收收入。
2.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包括: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契税、筵席税等税收收入。
3.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包括:增值税:中央政府分享75%,地方政府分享25%。营业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等集中缴纳的部分和金融、保险企业按提高3%税率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企业所得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中央与地方政府共享。共享比例是:2002年所得税收入中央与地方各分享50%,2003年起所得税收入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个人所得税:分享比例与企业所得税相同。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资源税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城市维护建设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印花税:从,2002年起,股票交易印花税的97%归中央政府,其余的3%和其他印花税收入归地方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