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师考试《统计基础知识》基本方法(2)
1. 统计设计的内容
统计设计的内容是对统计研究对象的内容和统计工作过程通盘规划和统筹规划的综合,各项统计工作由于研究目的不同,以统计设计的内容上会存在具体差异,但它们在主要内容上是具有共性的,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统计指标和统计指标体系的设计
(2) 统计分类和分组的设计
(3) 统计调查方式和方法的设计
(4) 统计分析方法的设计
(5) 统计工作的组织与协调的设计
(6) 统计力量的组织与安排
2. 统计调查的种类
(1) 按调查对象包括的范围不同可分为全面调查和非全面调查
全面调查是对被调查对象中所有的单位全部进行调查,其主要目的是要取得总体的全面、系统、完整的总量资料。如普查。全面调查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
非全面调查是对被调查对象中一部分单位进行调查。如重点调查、典型调查、抽样调查和非全面统计报表等。
全面调查和非全面调查是以调查对象所包括的单位范围不同来区分的,而不是以最后取得的结果是否反映总体特征的全面资料而言的。
(2) 按登记时间是否连续,可分为经常性调查与一次性调查
经常性调查,是随着调查对象在时间上的发展变化,而随时对变化的情况进行连续不断的登记。其主要目的是获得事物全部发展过程及其结果的统计资料。
一次性调查:是不连续登记的调查,它是对事物每隔一段时期后在一定时点上的状态进行登记。其主要目的是获得事物在某一时点上的水平、状况的资料。
一次性调查又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定期调查是每隔一段固定时期进行一次调查,不定期调查是时间间隔不完全相等,而且间隔很久才调查一次。
(3) 按调查的组织方式不同,可分为统计报表制度和专门调查
统计报表制度:它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调查要求与文件(指标、表格形式、计算方法等)自下而上的提供统计资料的一种报表制度。
专门调查:是为了某一特定目的而专门组织的统计调查。包括:普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等。
① 普查:普查是专门组织一次性的全面调查,用来调查属于一定时点或时期内的社会经济现象的总量。普查要遵循以下几点:
a. 确定普查的标准时间:普查的标准时间是指登记调查单位项目所依据的统计时点。所有的调查资料都必须是反映这一时点上的情况。例如,我国第四人口普查,1990年7月1日零时为普查登记的标准时点。凡是在这个时点以前死亡和这个时点以后出生的,都不能计入这次普查的人口数内。这样才可避免所登记的生重复或遗漏。
b. 普查的登记工作应在整个普查范围内同时进行,以保证普查资料的实效性、准确性,避免资料的搜集工作拖的太久。
c. 同类普查的内容和时间在历次普查中应尽可能保持连贯性。普查的组织形式有两种:一种是组织专门的普查机构,派专门的调查人员对被调查单位直接进行登记;另一种是利用一定的组织系统,由被调查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原始记录和实际情况,填写调查表,然后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