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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审计师考试审计知识: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3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第四节 法律责任
  1、审计法规定的法律责任主要是行政法律责任。包括一是违反审计法的法律责任;二是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法律责任。
  2、被审计单位有违反审计法规定的行为,由审计机关责任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审计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财务收支的行为,审计机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在法定责权范围内,依照审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理、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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