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审计师考试审计专业知识:票据法(1)
一、票据的特征
1.票据是货币债权证券
2.票据是严格要式证券(与票据的无因性和流转性直接相关)
3.票据是流通证券(票据具有流通性,票据到期前可以通过背书转让)
4.票据是无因证券(票据关系有独立性,与票据基础关系分离,只要符合要式条件)
5.票据上的权利与票据不可分离(主张权利须以占有票据为前提)
二、票据的作用
1.支付作用(最基础)
2.汇兑作用
3.信用作用(背书越多越可靠)
4.融资作用(票据贴现)
三、票据的种类
1.汇票: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包括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两种。
2.本票: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我国的本票仅指银行本票。
3.支票:出票人签发的,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