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审计师考试审计理论与实务:审计目标
1.营业收入的审计目标
(1)证实营业收入的真实性
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审查、证实企业营业收入的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记录的金额是实际发生的。
(2)证实营业收入计价与分类正确性
对企业营业收入进行审查时,应严格审查各项收入的分类是否合规、合理,查明有无相互混淆、影响应纳税额及利润正确性的情况。
(3)证实营业收入的完整性
查明有无混淆不同会计期间营业收入界限,人为调节企业营业收入的现象等。
2应收款项的审计目标
(1)证实应收款项真实性
审计人员要在充分取证的基础上,证实应收款项账面余额是否真实存在,记录的金额是实际发生的金额.有无虚挂账面的情况。
(2)证实应收款项计价与分类的正确性
审计人员要在充分取证,确定销货业务发生的真实性、金额计算的正确性以及销售退回、折让和折扣真实性的基础上,确保账面记录的金额是正确的,证实其账面记录的正确性。
(3)证实销售退回、折让与折扣的合法性
销售退回、折让与折扣记录的金额要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计人员应对抵减企业营业收入与应收款项的情况予以查明,证实其是否合法,手续是否齐备,要注意从中揭露营私舞弊行为。
(4)证实应收款项记录截止期的正确性
通过对决算日前后发生的应收款项业务的审查.确认其是否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
(5)确认坏账损失的真实性
通过审查证实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否合理,坏账损失的核销是否真实、合法,是否确属收不回来的应收款项。
(6)证实应收款项过账和汇总正确性
在财务报表中记录的应收款项的金额应经过正确的过账和汇总。证实被审计单位应收款项的明细账记录是否正确,总账记录是否正确,总账与明细账记录是否一致,同时确认各种应收款项的冲销及坏账准备等账务处理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