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审计师考试审计理论与实务第八章节(4)
第二节 审计抽样的基本程序和样本选取方法
一.审计抽样的基本程序
1.确定审计对象总体
在确定总体时。审计人员应注意如下几个方面:
(1)总体的相关性和完整性。
(2)总体中项目的同质性。
对于所含项目存在一定差异的总体,应考虑是否需要进行分层,即将该总体划分若干子层次,使每一层内的数据具有类似的特征。分层时,总体的每一项目只能属于一个层次。通过分层,可以减少每一层次内各项目的差异,使各层次内的项目具有更相似的性质。
(3)总体中项目的可辨性。
(4)总体中项目的充分性。
被审计总体中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量,当总体中的项目很少时,不能采用统计抽样方法。
2.确定样本量
统计抽样样本量的确定受四个因素影响:总体容量、总体项目差异、审计结论的精确限度和审计结论的可靠性程度。
(1)一般来说,总体容量越大,抽样所需的样本量越大,总体容量越小,抽样所需的样本量越小。
(2)总体项目差异与抽样的样本量成正向关系.
总体项目差异越大,抽取的样本量越大;反之,总体项目差异越小,抽取的样本量也越小。
(3)审计结论的精确限度与样本量成反向关系。
精确限度越低,所需的样本量越大,反之则越小。
(4)审计结论的可靠性程度与样本量成正向关系。
要求的审计结论可靠性程度越高,所需的样本量就越大;反之则越小。在统计抽样样本量的计算中,需要将上述因素量化为具体的数值,并称为抽样参数。在非统计抽样中,确定样本量所需考虑的因素与统计抽样是相同的,但并不将之量化。
3.选取样本并审核
一般来讲,样本项目的选取越遵循随机原则,其样本对总体的代表性就越高。
4.评价抽样结果形成审计结论
审计人员在对样本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需要对抽样结果进行评价,根据样本结果推断总体以形成审计结论。具体程序和内容包括:分析样本误差,推断总体误差。重估抽样风险。形成审计结论。
通过审查样本,从样本特征推断总体特征。从而形成审计结论是审计抽样的最终目的。审计人员应当根据抽样结果对总体特征作出评价,就所审查的审计事项作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