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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审计师考试审计理论与实务知识点汇总第一章(4)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3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 考点四 审计的分类(掌握)

审计主体

国家审计(法定性和强制性(决定必须执行);独立性(独立于被监督部门,本质特征);综合性和宏观性)

内部审计(服务对象的内向性;审查内容的广泛性;审查工作的及时性、针对性和经常性)

社会审计(主要是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独立于委托人和被审计人)、委托性;有偿性)

审计的内容

财政财务审计

财政审计(针对财政收支和预算,主体:国家审计部门)

财务审计(针对财务收支和经营活动,主体:国家审计部门、内审机构、社会审计组织)

财经法纪审计(主体:国家审计部门、内审机构的专案审计,突出的是合法性)

效益审计(有效的标准: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合规性)

审计的范围

全部审计(不同于详细审计)

局部审计(不同于抽样审计)

审计时间

实施审计的时间

事前审计(比如可行性报告审查)

事中审计(比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事后审计(比如竣工结算审计、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实施审计的周期

定期审计(比如外商和股份制的年审)

不定期审计(比如财经法纪审计)

是否为初次实施

初次审计

再次审计

执行审计的地点

就地审计

报送审计

审计的组织方式

授权审计

委托审计

  ▲ 注:效益审计对被审计单位资源管理和使用的有效性的检查和评价活动,不同于统计、财会或其他部门进行的经济活动分析和检查,前者是独立监督,后者是管理活动。

  ▲ 注:无论是全部审计还是局部审计都可以采用详查法或者抽查法。(解释:因为全部还是局部是范围的问题,详查还是抽查是方法的问题。)

  ▲ 注:

  Ⅰ授权审计的主体是国家审计机关,授权要符合:双方是审计机关且有领导关系;不得超越权限;要合法。

  Ⅱ委托审计分为(1)无隶属关系的机关间委托(2)委托给内审和社会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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