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家上市公司披露内控自评报告
截至2月8日,应遵循监管要求实施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沪、深两市主板上市公司中,有25家已披露年报,其中,17家披露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相比较2011年内部控制披露情况,总体有较大改进,内部控制水平整体提高。
这主要体现在,已披露的17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90%以上的企业遵循了最新的披露要求,能够有效披露内部控制的评价范围、评价内容、缺陷认定标准等涉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关键信息,比较2011年仅有不到50%的企业披露此类信息,升幅明显。
然而,内部控制实施范围、执行标准不统一的特点依然存在。财政部会计司和证监会会计部联合披露的《我国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2011年执行企业内控 该 内 容由中 审网 校 所 属 w ww.auditcn. c om规范体系情况分析报告》中,提出的内部控制缺陷的定性、定量以及内部控制有效性判定标准不统一,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依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