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孝昌县教育局出台《教育系统审计处理实施办法》
近日,孝昌县教育结合内审股室和县审计局提出的建议出台了《孝昌县教育系统审计处理实施办法》(孝昌教字[2013]6号),并以文件的形势下发到各乡镇中小学、县直学校、教育局直属二级单位。这是孝昌县成立内部审计协会以来首个由协会成员提出并得到县审计局和本级单位的大力支持并形成具体的实施办法。《办法》将进一步加强该县教育系统的审计监督力度,规范审计处理行为,特别是教育系统中涉及到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行为。他们要求教育局财务股室、县直学校、乡镇中小学以及直属二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分管财务的负责人员对该办法进行学习培训,认真领会办法颁布的内涵,切实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相关责任人的行为,确保资金的使用安全。
《办法》总计12条,主要从四个方面明确规定,一是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内部审计股室对该县教育系统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行为进行独立的权力,并依据该办法赋予的权力进行审计处理;二是根据《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对教育局审计股发现的情节较轻的违反财经法规或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审计处理的五个实施种类;三是明确规定对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私设会计账簿等18种情况,授予教育局审计股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可以提出警告、通报批评、经济处理等,情节严重的将给予行政处分和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进行查处;四是他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设立了凡是发现报复陷害审计工作人员的,将由纪检监察 该 内 容由 中 审网 校 所 属 w ww .au di tc n.c om部门追究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涂智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