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审计师考试审计理论与实务知识点:审计的基本分类
一.按审计主体分类
审计的主体是指执行审计的专职机构或专职人员,即审计活动的执行者。按审计主体,可以将审计划分为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
1.国家审计
国家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所实施的审计。
我国的国家审计机关分为中央和地方两个层次,它们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家财政金融机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控股的股份公司以及其他拥有国有资产的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国家审计的主要特点是法定性和强制性。
2.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是指由部门和单位内部设置的审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对本部门、本单位及其下属单位进行的审计。它包括部门内部审计和单位内部审计。
部门内部审计是指由政府各部门或企业主管部门设置的审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对本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所进行的审计。
单位内部审计是指由企业、事业单位设置的审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对本单位范围内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所进行的审计。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其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内部审计的特点是内向性、广泛性、及时性、针对性和经常性。
例题:
与国家审计相比.内部审计的特点有:
A.及时性 B.内向性
C.法定性 D.强制性
E.有偿性
答案:AB
3.社会审计
社会审计也称民间审计,是指由依法成立的社会审计组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所实施的审计。社会审计组织主要是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
社会审计组织根据承办业务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及其有关资料进行独立审查和鉴证,并出具审计报告,或者承办客户有关注册资金的验证、代理企业的纳税申报、提供会计及管理咨询服务等业务。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社会审计组织在业务上主要应当接受行业协会的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单位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审计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有权对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
社会审计的特点是独立性、委托性和有偿性。
二.按审计的内容分类
按审计的内容,可以将审计划分为财政财务审计、财经法纪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
(1)财政财务审计。财政财务审计是指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进行的审计,其目的在于检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借以保护国有资产(资本)的安全完整,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并促进加强财政和财务管理。
①财政审计
财政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对本级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和下级政府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所进行的审计监督。
②财务审计
财务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组织对各级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所进行的审计监督。
(2)财经法纪审计
财经法纪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机构对某单位严重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所进行的专案审计。对被审计单位一般的经济错弊行为,通常可在财政财务审计中进行审查和提出审计意见,但对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致使国有资产遭受严重损失,以及严重危害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或对社会风气造成恶劣影响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则必须专门立案进行审计。这种需专门立案进行审计的项目,就属于财经法纪审计。
(3)经济效益审计
经济效益审计是指由审计机构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或经济活动的效益性所进行的审计。其目的在于对经济活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以及对实现经济效益的程度和途径作出评价,借以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注意:
经济效益审计与由统计、财会或其他管理部门所进行的经济活动分析与检查,在性质上是截然不同的,前者是一种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评价活动,而后者则是有关部门结合各自业务工作所进行的一种管理活动,二者在目的和程序上也都存在着明显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