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审计师考试理论与实务重点:内部测评和目标(2)
审计目标(P229)
财务报表一般审计目标(结合第四章P73)
包括:
总体合理性;真实性;完整性;权利和义务;计价正确性;截止期正确性;过账和汇总正确性;分类正确性;披露正确性;合法性。
归纳:
结合各交易循环,考虑:目标→审计程序→审计证据
1.营业收入的审计目标
(1)证实营业收入的真实性
关注:
尚未发货却已记作收入;营业收入重复记账;向虚构的客户发货,并作为营业收入入账。
(2)证实营业收入计价与分类正确性
审查各项收入的分类是否合规、合理,查明有无相互混淆、影响应纳税额及利润正确的情况。
(3)证实营业收入的完整性
企业所取得的营业收入应及时、完整地记入有关账户,并按规定进行账务结转,确保发生的金额已经记录。
对销售中发生的销售退回、销售折扣和折让业务,也应按规定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查明有无混淆不同会计期间营业收入的界限,人为调节企业营业收入的现象等。
2.应收款项的审计目标
(1)证实应收款项的真实性
证实应收款项账面余额是否真实存在,记录的金额是否是实际发生的金额,有无虚挂账面的情况。
(2)证实应收款项计价与分类的正确性
确定销货业务发生的真实性、金额计算的正确性以及销售退回、折让和折扣真实性的基础上,确保账面记录的金额是正确的,证实账面记录的正确性。
(3)证实销售退回、折让与折扣的合法性
销售退回、折让与折扣记录的金额要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计人员应对抵减企业营业收入与应收款项这几种情况予以查明,证实其是否合法,手续是否齐备,要注意从中揭露营私舞弊行为。
(4) 证实应收款项记录截止期的准确性
审计人员通过对结算日前后发生的应收款项业务的审查,确认其是否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
(5) 确认坏账损失的真实性
证实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否合理,坏账损失的核销是否真实、合法,是否确属于收不回来的应收款项,有无贪污舞弊行为,使在该会计期间账面记录的金额怀实际发生的金额相同。
(6)证实应收款项过账和汇总的正确性
确认企业应收款项的明细账记录是否正确,总账记录是否正确,总账与明细账记录是否一致,同时确认各种应收款项的冲销及坏账准备等账务处理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