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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审计师考试理论与实务重点:社会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2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审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要素:
  1.标题。统一规范为"审计报告"。
  2.收件人。一般是被审计单位的股东或治理层。
  3.引言段。
  4.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5.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6.审计意见段。审计意见段应当说明,财务报表是否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7.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及盖章。
  8.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
  9.报告日期。审计报告的日期不应早于注册会计师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包括管理层认可对财务报表的责任且已批准财务报表的证据),并在此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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