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审计师考试理论与实务重点:销售与收款循环审计(4)
应收账款审计
一、应收账款的审查
1.取得应收账款明细表
2.运用分析性复核方法加以分析
将本期应收账款余额与上年比较:将本期末应收账款占本期营业额的比率与上年该比率比较;将本期赊销收入净额占平均应收账款金额的比率与上年比较:将本期各月营业收入比较。通过比较分析,判断应收账款合理性。
3.发函询证应收账款
函证目的:审查应收账款是否真实、准确。函证是对客户是否存在,以至资产是否存在的最好证实。
函证过程的控制:向债务单位的函证过程均由审计人员控制。
函证方法:肯定式或称积极式函证;否定式或称消极式函证。
在审计工作中,两种方式可以结合使用,对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可采用肯定式。对应收账款金额较小的可采用否定式。在采用肯定式函证方法时,如未能收到对方的回函。则应继续发函或派专人前往调查.如果债务单位的复函与账列欠款额有重大差异的。也应作进一步调查。当审计人员收到所有调查回函后.应编制应收账款调查汇总表.以表列数字与应收账款明细账、总账核对,以查明应收账款余额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对于有些债务单位,由于其单位性质、地点或其他原因不宜发函询证的。也可以采取其他验证方式。如审查合同、定货单、货运单据、销货发票以及其他单据,以证实应收账款确因实际销货而发生。
4.分析询证函及应收账款余额
(1)询证回函认可询证金额,说明原账面记录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是真实、准确的。将询证回函编人工作底稿,作为审计证据。
(2)函证回函认可的金额与函证金额有差异的,审计人员应对此进行分析。并查明差异的原因。
产生差异的原因可能有三种情况:
①由于购销双方登记人账的时间不同。其表现形式,一是询证函发出时,债务人已经付款,而被审计单位尚未收到货款;二是询证函发出时,被审计单位的货物已发出并已作销售记录,但货物仍在途中,债务人尚未收到货物;三是债务人由于某种原因将货物退回,而被审计单位尚未收到;四是债务人对收到货物的数量、质量及价格等有异议而全部或部分拒付货款。审计人员要针对不同情况,审核期后的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或相关销售退回的明细账记录。查明相关款项或退回的货物是否收已经收到。
②一方或双方记账错误。审计人员应该核实相关货运单据、销售发票和其他单据。查实被审计单位的账面记录是否正确。
③存在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即被审计单位虚增应收账款从而达到虚增营业收入和虚增利润的目的.或低估应收账款以达到低估营业收人、低估利润和少交税金的目的。审计人员应核实销货合同、发票和发货单位等并加以证实。
(3)二次函证
账款已还,不愿再回复;
坏账损失发生;
根本不存在该顾客;
询证函邮寄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