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审计师考试审计专业相关知识:会计基本假设与会计基础
一、会计基本假设
会计基本假设是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前提,是对会计核算所处的时间、空间环境等所作的合理设定。会计基本假设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
(一) 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是指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会计主体假设要求会计核算应当区分自身的经济活动与其他单位的经济活动,区分企业的经济活动与投资者的经济活动。企业的会计核算只涉及企业本身的经济活动,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也只涉及企业本身。
会计主体不同于法律主体。一般而言,法律主体必然是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例如,管理层要求对营销部门进行考核,会计上必须能加以区分。从会计主体来说,一个企业的营销主体是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范围,可以单独作为一个会计核算对象,但它并不是一个独立法律主体。
(二) 持续经营
持续经营是指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企业将按当前的规模和状态继续经营下去,不会停业,也不会大规模削减业务。会计确认、会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会计核算所采用的处理方法、会计的准则体系也是建立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之上的。
如果没有规定持续经营,许多公认的会计处理方法将缺乏存在基础。如企业对固定资产按照历史成本计量,只有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才能进一步计提折旧。而在清算的情况下,资产价值则必须按可变现净值计价,负债只能按照资产变现后的实际负担能力清偿。
(三) 会计分期
会计分期是指将一个企业持续经营的生产活动划分为连续、相等的期间,规定了是企业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时间范围。会计分期的目的在于通过会计期间的划分,将持续经营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分割,据以结算盈亏,按期编制财务报告,从而及时向财务报告的使用者提供相关的信息。
从理论上说,只有等到企业所有的生产活动全部结束后,才能最终确定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但是,这种做法实际上是不允许的,也是行不通的。摆在会计人员面前的就是要确定从何时开始、到何时截止的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以便进行会计核算。我国会计准则规定我国的会计期间划分年度和中期,以公历年度作为一个会计年度,即从每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中期是指短于一年的报告期间,包括半年报、季报和月报。
会计期间的划分对于确定会计核算程序和方法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正是由于会计分期,才产生了当期和以前期间、以后期间,才使不同的会计主体有了记帐的基础,进而出现了折旧、摊销等会计处理方法。
(四) 货币计量
货币计量是指会计主体在财务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以货币计量,反映会计主体的经营活动。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币值稳定,二是货币反映。
货币计量假设是指不考虑通货膨胀及其时间价值,即认为去年的一元钱和现在的一元钱是等价。另一方面,企业的一些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难以用货币反映,如企业的经营战略、研发能力、市场竞争力等,但这些信息对于报告使用者来说也是很重要的,为此,企业可以在财务报告中补充披露有关不能用货币表示的信息。
二、会计基础
企业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权责发生制基础要求,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计入利润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在实务中,企业交易或者事项的发生时间与相关货币收支时间有时并不完全一致。例如,款项已经收到,但销售并未实现;或者款项已经支付,但并不是为本期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为了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特定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本准则明确规定,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收付实现制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会计基础,它是以收到或支付的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等的依据。目前,我国的行政单位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会计除经营业务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外,其他大部分业务采用收付实现制。
在199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权责发生制是作为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加以规范的。经过修订后,基本准则将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基础列入总则中而不是在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中规定,其原因是权责发生制是相对于收付实现制的会计基础,贯穿于整个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总过程,属于财务会计的基本问题,层次较高,统驭作用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