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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审计师考试审计专业相关知识考点:税收优惠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8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①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②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③医院、诊所、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④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所提供的劳务。⑤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的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⑥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经政府批准开放的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按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营业税的减税、免税项目还包括:①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营业税。②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营业税。③凡经中央及省级财政部门批准纳入预算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无论是行政单位收取的,还是由事业单位收取的,均不征收营业税。④金融机构往来业务暂不征收营业税。⑤科研单位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


  【示例】
  1.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的有( )。
  A.科研单位从事技术咨询、技术培训业务
  B.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技术培训业务
  C.残疾人福利企业为社会提供的劳务   
  D.公园、动(植)物园的门票收入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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