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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A提出的背景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9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1978 年生效的《美国反海外腐败法》除了禁止对政府官员进行贿赂外,更重要的是该法提出了保持有效内部控制的强制性要求。针对20世纪80年代连续的公司治理失败,全美反财务舞弊报告委员会及COSO委员会指出“控制环境”在财务报表的编制上有“更普遍深入的影响”。此时,一种能评价包括公司治理、经营理念、职业道德、沟通、人力资源政策和文化的工具已凸显重要。

   1987 年,由于法庭判决要求报告内部控制制度以及传统审计程序对发现公司内部舞弊无能为力,加拿大海湾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着手设计一套全新的方法,他们称之为控制的自我评估(CSA)。由员工和经理组成的各个小组出席由高级内部审计人员召集的为期一天的专题讨论会,在这些讨论会上,各小组畅所欲言,确认内部控制的运转情况,并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经过几年尝试,通过这种方式,到1992年已能提供该公司全部活动的可靠且最新的信息。主要的风险经常在刚出现时就会被识别,在损失尚未蔓延前,公司的高级管理层就能采取纠正措施。海湾公司独创的CSA理念受到国际内部审计协会(IIA)的赞许和推广,其工作方法逐步在全球得到广泛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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