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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审计署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5日|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为了推动国家审计理论研究,引导和鼓励国内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博士生研究国家审计理论,加强理论研究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高层次国家审计人才,促进国家审计事业健康发展,审计署从2012年起,每年开展一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并对获奖论文给予出版资助和奖励,详情请参见《审计署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审计署2012年和2013年举行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共评出优秀论文奖14篇,其中优秀论文特别奖4篇。2014年审计署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报于2013年12月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研究领域:国家审计或政府审计。

  2.参评范围:国内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获得博士学位的论文,论文不涉及国家秘密。

  3.评选原则与标准:审计署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坚持“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评选的标准是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对国家审计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或较大的社会效益;材料详实,推理严密,提出的论点和理论体系能够被证实或证伪,文字表达准确。

  4.申报材料:审计署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由作者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如下材料(除博士学位论文外,其它资料的电子版均为纸质版的扫描件):审计署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请表1份及电子版,审计署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专家推荐表2份及电子版,博士学位论文复印件3份及电子版(WORD和PDF格式各1份)、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1套及电子版,答辩决议书复印件1份及电子版、30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及相应的英文摘要各1份及电子版。

  申请表中所填代表性成果(至多5项)对应的证明材料1套,按所列顺序单独装订。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若为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须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若为审批后的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与之无关的材料无需提供。以上材料在2014年1月15日前寄出(以当地邮戳为准)。

  5.评选名额: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不超过15篇,其中特别优秀论文不超过5篇。

  6.受理日期: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1月15日,电子版发送至yxlw@audit.gov.cn

  联系方式:

  单位:审计署审计科研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号
  邮编:100086
  联系人:王长友 邹小平
  电话:010—82199826 010—82199052
  传真:010—82199825

                                                                      审计署审计科研所
                                                                            201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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