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大听取政府债务预算和财政收支审计报告
3月26日,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山东省政府有关情况报告。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柏继民,副主任贾万志、尹慧敏、于建成,秘书长翟鲁宁出席会议,副主任宋远方主持。
会议听取了省审计厅厅长马青山作的山东省政府关于山东省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的报告、关于山东省201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印发了山东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对《山东省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的报告》、《山东省201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由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并审议。
关于山东省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的报告说,山东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政府性债务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化解存量债务,防范债务风险,取得一定成效。政府性债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增长较快,部分地方和行业债务负担较重,地方政府性债务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程度较高,部分地方和单位违规融资、违规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等。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将通过完善政府债务管理体制,建立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切实强化责任考核,加强审计监督等措施,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行为,防范债务风险。
关于山东省201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说,为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从2014年起,将审计整改报告由书面印发审议改为大会听取审议,山东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对一些重大问题的整改进行了跟踪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取得较好效果。其中,少征的财政收入25.58亿元,已补缴入库25.05亿元;相关部门单位采纳审计建议67条,制定完善制度94项;根据审计结果和审计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28名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27个单位和18名责任人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处理。
山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孙伟等列席会议。(通讯员王如奎 记者李占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