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费喊涨审计投票该谁主持?
备受关注的《广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
《办法》第六十九条提出,如果物业管理公司要涨物管费,不能只靠做做调查问卷或“双过半”就能涨,而是要走一系列严格的程序,其中包括要拿出上一年度物业经营情况的审计报告并公示。
但有业主质疑,物管聘请审计以及主持投票有可能存在猫腻,并提出应由业主作为主体负责调价程序。
个案:业主请人审计物管 查出83万元问题账
越秀区逸雅居与前物管公司于2011年签订服务合同,实行酬金制。但业委会在批复物管资金预算和收支使用审核的查验过程中,发现账目不明晰。因此请来第三方对物管的财务资料进行审计。
第三方广东诚丰信会计师事务所经过大半年在物管办公场所和物管公司蹲点,调取文件,于去年6月向业委会提交了财务审计报告。随后业委会贴出公告,称其时的物管公司涉嫌虚报、重报账目,侵吞原本属于逸雅居小区业主的权益款项83万元。
公告一出,前物管公司提出质疑,认为审计报告部分内容脱离实际情况,忽视了部分支出,并声称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审计公司责任。由于业主们拒绝与前物管公司协商,前物管公司于去年12月底退出小区。
业主:物管主持审计 能否透明公正
逸雅居业委会主任朱永平正是当时提出对小区物管账进行审计的发起人。他认为聘用审计公司作为第三方对物管进行审计,是业主的权利。
“但若按此次《办法》规定,没有业主大会的小区由物管请审计公司进行审计,则是毫无意义。”朱永平认为,物管自聘审计,容易缺乏监督“报假账”。
同时,朱永平提议对这一条例进行细化,可针对涨物价这一议题设立临时业委会,专门负责物管调价一事,由业主作为主体,去操作审计及业主投票的事宜。最低限度也应该由物管和业主商讨协调,聘请一个双方都认可的“第三方”进行审计,而非物管自己“话事”。
另外,海珠区金穗雅园的业主黄先生亦质疑,由物管组织业主进行征询涨价意见的投票不合适。
物管:审计单位 必须公正
“谁主张调整收费,就应该谁负责去聘请审计,但审计的单位必须是公正的第三方。”对于办法中该由谁聘请审计单位,天河一大型小区物管负责人这样表示,该小区实际上每年的报表都交由正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如果业主有疑问,质疑应该指向第三方审计单位的资质和专业性,而不应该向物管公司提出。
律师意见
物业费若要调整 应先成立业委会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玉忠:在业主大会不能成立及涨价呼声四起的条件下,经过专业审计、公示告知、业主同意、异议核验等程序,一定程度保障了业主的知情权和决定权。但这种变通做法全程由受益方物企主导,且未遵循类似业主大会严格法定程序,亦无相应监督措施,更没有适格的履约主体,难免产生诸多争议。若严格执行,其难度不亚于成立业主大会。物业费价格应属于市场选择结果,而这必须以业主方形成自治能力为条件。为此,普遍成立业主大会并有效运作是物业费调整的基础。
采写:南都记者 叶孜文 夏嘉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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