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丰节能财务总监审计主管被罚市场禁入
【导读】证监会认定,在天丰节能申请IPO过程中,保荐机构光大证券、利安达等中介机构涉嫌未勤勉尽责,才最终导致出具的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等违法违规行为。
昨日(14日),证监会公布的三份《市场禁入决定书》显示,包括光大证券保荐代表人在内的6名天丰节能案相关责任人被罚市场禁入。其中,天丰节能财务总监孙玉玲被认定为终身证券市场禁入者。
资料显示,天丰节能造假案事发于2013年上半年。当时,首次公开募股(IPO)财务专项检查工作进入抽查后的现场核查阶段,第一阶段抽取的13家中小板拟上市公司进入核查阶段,由光大证券保荐的天丰节能位列其中。很快,被财务专项检查小组发现银行提供的流水账跟企业实际的账本存在较大差异等问题。
随后,证监会对天丰节能立案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在2010年至2012年期间,天丰节能不仅涉嫌虚增收入,还存在虚增固定资产、虚列付款等多种手段虚增利润且存在关联交易披露不完整等行为,导致报送的IPO申报文件(含《招股说明书》、相关财务报表等)及《河南天丰节能板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报告期财务报告专项检查的说明》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天丰节能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李续禄、天丰节能财务总监孙玉玲是天丰节能报送虚假发行申请文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保荐代表人光大证券李瑞瑜、水润东是直接负责保荐的主管人员;会计师事务所利安达黄程、温京辉是直接负责审计的主管人员。
证监会认定,在天丰节能申请IPO过程中,保荐机构光大证券、利安达等中介机构涉嫌未勤勉尽责,才最终导致出具的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的相关规定,证监会认定,李续禄、李瑞瑜、水润东、黄程、温京辉等5名责任人为证券市场禁入者,自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10年内不得在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另外,孙玉玲为终身证券市场禁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