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1.29亿节能减排资金被挪用 数十项目闲置
【导读】审计结果显示,42家单位实施的44个项目未达到预期节能减排效果,涉及专项资金15.87亿元,35家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违规管理使用专项资金2.7亿元。
昨日上午,审计署公布了10个省份1139个节能减排项目审计结果,审计发现8条违法犯罪案件线索,违规使用资金达到18.5亿元左右。
审计结果显示,42家单位实施的44个项目未达到预期节能减排效果,涉及专项资金15.87亿元,35家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违规管理使用专项资金2.7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辽宁、宁夏等省份地方政府责成有关部门积极整改,促使金太阳示范工程等项目投入运行并达到预期效果。截至2013年3月底,21家单位(企业)采取措施,促成22个已完工项目发挥效益,涉及资金6.88亿元。
少数企业和项目实施单位通过提供虚假信息、编造虚假资料等方式,违规申请并获得1.41亿元专项资金,违规将1.29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日常办公、经营等非节能减排方面支出。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山西、河南等省有关财政部门按照审计要求,已收回13家单位(企业)违规获得的资金6975.1万元;广东、吉林等省地方政府积极督促有关单位(企业)整改,截至3月底,15家单位(企业)将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资金1.29亿元归还原资金渠道。
此外,审计还发现8条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对于8条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后,已有3起案件的3名责任人员得到查处,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数十项目闲置造成浪费
从审计公布的结果看,很多项目都闲置未用,造成了极大的浪费。
比如辽宁营口造纸厂热电站脱硫粉煤灰除尘改造工程项目,由于项目单位破产,该项目建成后闲置,涉及财政资金1200万元。
辽宁营口洁海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蒸发系统节能改造项目,因项目单位破产,该项目建成后闲置,涉及中央财政资金362万元。
同时,很多污水处理项目建在经济欠发达地区,项目单位基本无污水可处理,导致污水处理设施闲置。比如山西省运城市、临汾市所辖乡镇多个污水处理项目闲置,造成浪费。
节能资金挪做人员工资
在节能资金使用上,很多单位采用欺骗的方式,得到财政资金;一些资金也被挪作他用,诸如给员工开工资等。
公示的信息显示,辽宁本溪金源铜箔有限公司,将收到的节能改造资金30万元,用于水费、电费、保险费、增值税等方面支出。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运行费76.48万元,用于人员工资等支出。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将补助资金1118.67万元,借给其他公司。
吉林通化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将转向资金3475.57万元,用于该县人员工资等方面支出。(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