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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注协制定发布《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使用办法》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6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字体:    |    默认    |   

 

   【导读】近日,江西省注协制定发布了《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使用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近日,江西省注协制定发布了《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使用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系统管理、帐户安全、电子公文管理、应急处理等方面进一步规范使用行为,为办公自动化系统4月份正式上线运行建立了制度保障。

   《办法》要求,省注协指定专人作为系统管理员,负责与软件公司、厅信息中心技术人员联系,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和技术支持与维护,定期备份数据;各市级注协、各会计师事务所指定专人作为管理员,负责及时处理各类办理件和传阅件,指导本单位操作办公自动化工作流程。《办法》强调,实施电子化办公后,除涉密公文外,省注协收文和发文办理均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完成,不再印制纸质文件。(来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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